汉.司马迁《史记.陈涉世家》(卷四八):“陈胜王凡六月。已为王,王陈。其故人尝与佣耕者闻之,之陈,扣宫门曰:‘吾欲见涉!’宫门令欲缚之。自辩数,乃置,不肯为通。陈王出,遮道而呼涉。陈王闻之,乃召见,载
即“同甘共苦”,指同其苦乐的意思。《晋书.应詹传》:“(韦泓)客游洛阳,素闻詹名,遂依托之;詹与分甘共苦,情若弟兄。”并列 甜的分着尝,苦的一起吃。形容有福同享,有苦同受。鲁迅《彷徨·伤逝》:“做菜虽
同“翟公之门”。明李梦阳《东庄藩司诸公见过》诗:“桑麻事业陶公径,鸟雀人情翟氏门。”
汉赵岐《三辅决录.韦康》:“韦元将十五,身长八尺五寸,为郡主簿。杨彪称曰:‘韦主簿年虽少,有老成之风,昂昂千里之驹。’”后因以“少年老成”称年纪虽轻,做事老成,有如阅历多的年长者。《警世通言.苏知县罗
参见:买金偿
汉刘向《说苑.权谋》载:武王伐纣,风霁而乘以大雨,水平地而啬。散宜生谏阻说:“此其妖欤?”武王回答说:“非也,天洒兵也。”洒,通“洗”。后武王果擒纣灭商。本指出师遇雨,是老天为之洗涤兵器,为获胜之兆。
同“凤凰来仪”。唐鲍溶《留辞杜员外式方》诗:“时当凤来日,孰用鸡鸣夫?”
源见“图像麒麟”。指显赫的功名。宋 毛幵《满江红.怀家山作》词:“麟阁功名身外事,墙阴不驻流光促。”
物:事物。则:法则,规律。 有事物,就有法则。 意谓世上每一事物都有它的规律,因此把握这些规律便很重要。语出《诗.大雅.烝民》:“天生烝民,有物有则。民之秉彝,好是懿德。”《孟子.告子上》:“《诗
《史记.邹阳列传》:“於陵子仲辞三公,为人灌园”唐.司马贞《史记索隐》注引《孟子》云:“陈仲子,齐陈氏之族。兄为齐卿,仲子以为不义,乃适楚,居于於陵,自谓於陵子仲。楚王聘以为相,子仲遂夫妻相与逃,为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