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左传.定公十五年》:“邾子执玉高,其容仰;公受玉卑,其容俯。子贡曰:‘以礼观之,二君者,皆有死亡焉……高、仰,骄也;卑、俯,替也。骄近乱,替近疾,君为主,其先亡乎!’”后因以“卑俯”形容依附权贵,仰
《史记.酷吏列传.义纵》:“义纵者,河东人也。为少年时,尝与张次公俱攻剽,为群盗。纵有姊姁,以医幸王太后。王太后问:‘有子兄弟为官者乎?’姊曰:‘有弟无行,不可。’太后乃告上,拜义纵为中郎,补上党郡中
源见“鹿门采药”。指东汉鹿门山采药不返的隐士庞德。宋赵文《塞翁吟》词:“便万里、金台筑就,已长分采药庞公,誓墓羲之。”
《论语.宪问》:“管仲相桓公,霸诸侯,一匡天下。”《史记.齐太公世家》:“寡人兵车之会三,乘车之会六,九合诸侯,一匡天下。”张守节正义:“匡,正也。一匡天下,谓定襄王为太子之位也。”后因以“一匡九合”
见〔礼仪三百,威仪三千〕。
宋惠洪《林间集》卷下载:法灯泰钦禅师少解悟,然未为人知,独法眼禅师深奇之。一日法眼问大众曰:“虎项下金铃,何人解得?”众无以对。泰钦适至,法眼举前语问之,泰钦曰:“大众何不道:系者解得。”由是人人刮目
生命轻如鸿毛。比喻死得没有价值。《燕丹子》卷下:“今轲常侍君子之侧,闻烈士之节,死有重于泰山,有轻于鸿毛者,但问用之所在耳。”司马迁《报任安书》,“人固有一死,或重于泰山,或轻于鸿毛,用之所趋异也。”
源见“丝萝”。指婚约。清钱泳《履园丛话.以诗存人》:“空负丝萝约,兰闺泪满襟。”
《易.旅》:“旅于处,得其资斧。”王弼注:“斧所以斫除荆棘,以安其舍者也。”陆德明释文:“子夏《传》及众家并作‘齐斧’。”齐,利。资斧本义为利斧。宋程颐《易传》解“得其资斧”为“得货财之资,器用之材”
同“覆酱瓿”。复,通“覆”。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三九回:“只恨不知作者姓名,这等名作,埋没在风尘中,也不知几许年数了;倘使不遇我辈,岂不是徒供鼠啮虫伤,终于复瓿。”【词语复瓿】 汉语大词典:复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