衣食所安,必以分人
衣食等安定生活的东西,一定分给别人。 表示在位者关心下属、群众的生活。语出《左传.庄公十年》:“公曰:衣食所安,弗敢专也,必以分人。”唐.陆贽《奉天请罢琼林大盈二库状》:“器用取给,不在过丰,衣食所安,必以分下。”
衣食等安定生活的东西,一定分给别人。 表示在位者关心下属、群众的生活。语出《左传.庄公十年》:“公曰:衣食所安,弗敢专也,必以分人。”唐.陆贽《奉天请罢琼林大盈二库状》:“器用取给,不在过丰,衣食所安,必以分下。”
同“胡琴击碎”。清祁寯藻《荐士诗答徐廉峰编修》:“胡琴捶碎亦何益,乃使江干野老悲此秋虫声。”
东汉.郭宪《洞冥记》卷二:“味勒国在日南,其人乘象入海底取宝,宿于鲛人之宫,得泪珠,则鲛人所泣之珠也。”日南珠为古代神话传说中的宝珠。相传味勒国在日南方,那里的人身高七尺,发长及踵,常骑象下海取宝,宿
《诗.小雅.常棣》:“脊令在原,兄弟急难。每有良朋,况也永叹。”郑玄笺:“水鸟,而今在原,失其常处,则飞则鸣,求其类,天性也。犹兄弟之于急难。”脊令,也写作“鹡鸰”。后因以“鹡鸰在原”为兄弟友爱之典。
《春秋繁露.深察名号》:“善如米,性如禾,禾虽出米,而禾未可谓米也,性虽出善,而性未可谓善也。”这是汉代董仲舒调和“性善”“性恶”二说的一种唯心主义哲学思想。谓善出于性,性不可谓善,恶由于性,性未必即
源见“窃?”。形容人目随心乱,怀疑他人偷窃。南朝 宋颜延之《庭诰》:“嫌或疑心,诚亦难分。动容窃斧,束装偷金,又何足论也!”
同“邓禹笑人”。宋陆游《乞祠文未报》诗:“邓禹有灵应笑拙,周公无梦固知衰。”
《汉书.栾布传》:“栾布,梁人也。彭越为家人时,尝与布游,……数岁别去,而布为人所略,卖为奴於燕。为其主家报仇,燕将臧荼举以为都尉。荼为燕王,布为将。及荼反,汉击燕,虏布。梁王彭越闻之,乃言上,请赎布
《诗.鄘风.墙有茨》:“中冓之言,不可道也。”毛传:“中冓,内冓也。”郑玄笺:“内冓之言,谓宫中所冓成,顽与夫人淫昏之语。”后以“中冓”指闺门秽乱。宋苏轼《渔樵闲话录》卷下:“夫至隐而密者,莫若中冓之
同“处士梅”。明袁宏道《代广陵姬用前韵》:“梅花终作处士妻,海棠暂拭诗人目。”
门阑:门框。借指家门。乘龙:比喻得佳婿。 一家喜气洋洋,近得乘龙快婿。语出唐.杜甫《李监宅》:“门阑多喜色,女婿近乘龙。”明.高则诚《琵琶记.强就鸾凰》:“锦遮围,花烂熳,玉玲珑。繁弦脆管,欢声鼎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