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北四省
民国时代将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、热河四省,总称为东北四省。
民国时代将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、热河四省,总称为东北四省。
在今河南嵩县东北三十里耙楼山下程村。“二程”即程颢(1032—1085)、程颐(1033—1107)兄弟二人。北宋理学家,同受学于周敦颐,并称“二程”。村东有石坊一座,上书“圣旨”,下书“二程故里”。
明洪武六年 (1373) 置,属辽东都司。治所在今辽宁辽阳市老城。明末废。明洪武六年(1373年)置,治今辽宁省辽阳市老城。属辽东都司。后废。
①在今江西新干县南。《舆地纪胜》卷34临江军:秀峰“在新淦县南二十里。有铺”。《清一统志·临江府》:秀峰山“俗名南雷山。相连有双峰、席帽等峰。盘踞甚广,峰岩洞壑不可悉数”。②在今江西黎川县西南。《方舆
清乾隆四十一年 (1776) 置,属懋功厅。在今四川金川县南河西乡。
在今浙江建德市东北六十四里。与桐庐县接界。宋 《淳熙严州图经》 卷2建德县: “北至分水县界六十里,以胥岭为界。”
在今湖北武汉市武昌区西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76江夏县: 金沙州 “在城西南江滨。旧持此以障大江之冲啮。今洲移江溢”。
唐武德元年(618)置,属共州。治所在今河南辉县市西南。四年(621)废。古县名。唐武德元年(618年)析共城县置,治今河南省辉县市西南。属共州。四年废。
北魏置,属南秦州。治所在翫当县 (今甘肃武都县东南福津沟)。隋开皇三年 (583) 废。北魏置,治翫当县(今甘肃陇南市武都区东南大岸庙村)。辖境约相当今甘肃省康县和陇南市东南部、文县东北部。属南秦州。
明洪武二十七年 (1394) 置,属海南卫。治所即今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。正统间陵水县徙治于此。明洪武二十七年(1394年)置,治今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。属南海卫。清顺治十七年(1660年)裁。
元置,属庆远南丹州安抚司。治所在今广西凤山县境。明洪武初废入东兰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