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头镇
又作泊头、箔头、博托。俗称西包头。即今内蒙古包头市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;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,意为有鹿之地;一说即汉语“泊头”,即船舶停靠处。清康熙、雍正间,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,建包头村。嘉庆十四年(1809) 置巡司, 属萨拉齐厅。 同治十年(1871)始设包头镇。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。
又作泊头、箔头、博托。俗称西包头。即今内蒙古包头市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;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,意为有鹿之地;一说即汉语“泊头”,即船舶停靠处。清康熙、雍正间,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,建包头村。嘉庆十四年(1809) 置巡司, 属萨拉齐厅。 同治十年(1871)始设包头镇。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。
①西汉置,属敦煌郡。治所在今甘肃安西县东三道沟附近。《汉书·地理志》 颜师古注: “阚骃云,地多泉水,故以为名。” 元康五年 (295) 属晋昌郡。北周省入凉兴县。《续汉书·郡国志》 讹作拼泉,《晋书
元改楼烦县置,属管州。即今山西娄烦县。明属静乐县,置巡司于此。
隋开皇十三年 (593) 置,为黔州治。治所即今四川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东北郁山镇。明郭子章 《郡县释名》 四川卷上: 彭水县 “因彭水为邑名”。大业三年 (607) 为黔安郡治。唐武德元年(618)
在今山东菏泽市东南三十里。《方舆纪要》卷33曹州: 菏山 “以近菏泽而名。《旧志》 云,菏水源出于此”。
在今四川兴文县西南。清光绪 《泸州九姓乡志》 卷1: 铅矿坪 “在九姓西南三十里。相传山出白鼠黑铅矿。乾隆八年、十一、十五等年开棌,俱无效。厂员孙国球、刘承高等,先后详请封闭”。
亦名哈达岭、萨哈亮山。满语意为“沿江山峰”。在今吉林中部和辽宁东北部。东北一西南走向。为饮马河、东辽河与辉发河分水岭。民国徐曦《东三省纪略》卷3:“吉林哈达山脉,接于长白山之西南幹,北走松花江与辽河之
一名奉城。在今湖北荆沙市南长江中。《水经·江水注》:“洲上有奉城,故江津长所治,旧主度州郡贡于洛阳,因谓之奉城,亦曰江津戍。戍南对马头岸。”《资治通鉴》:东晋义熙元年(405)一月,“刘毅诸军至马头,
在今江苏扬州市东北湾头镇。《资治通鉴》:唐光启三年(887),毕师铎戍高邮,还袭广陵,“退屯山光寺”。胡三省注:“山光寺,在广陵城北。”《清一统志·扬州府二》 引《宝祐志》谓“即今胜果寺,在湾头镇,前
在今湖南怀化市境。《舆地纪胜》 卷71沅州: 保牢山 “昔人保聚其中,以其牢险,因名”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81沅州 “明山” 条下: “又保牢山,州(治今芷江侗族自治县) 东百里。蛮僚据此,资其牢险。”
亦作翠蓝山、呢咕把拉。即今印度洋孟加拉湾东之尼科巴群岛。清谢清高 《海录》: “尼古八当国,在笨支里西岭介中,疆城甚小,土番名耀亚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