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北洋
清咸丰十年 (1860) 由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、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,分掌北洋、南洋海防、关政及中外交涉事宜。北洋指山东以北沿海诸省,南洋指江苏以南沿海诸省。至民国年间罢南、北洋大臣之职,但习俗仍称南北洋,如北洋军阀、南洋大学等。
清咸丰十年(1860年)以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,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,分掌北洋、南洋海防、关政及中外交涉事宜。北洋指山东以北沿海诸省,南洋指江苏以南沿海诸省。入民国罢南、北洋大臣之职,惟习俗仍多沿用南北洋之称,如北洋军阀、南洋大学等。
清咸丰十年 (1860) 由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、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,分掌北洋、南洋海防、关政及中外交涉事宜。北洋指山东以北沿海诸省,南洋指江苏以南沿海诸省。至民国年间罢南、北洋大臣之职,但习俗仍称南北洋,如北洋军阀、南洋大学等。
清咸丰十年(1860年)以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,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,分掌北洋、南洋海防、关政及中外交涉事宜。北洋指山东以北沿海诸省,南洋指江苏以南沿海诸省。入民国罢南、北洋大臣之职,惟习俗仍多沿用南北洋之称,如北洋军阀、南洋大学等。
即今广东怀集县西之绥江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08梧州府怀集县:怀溪水“在城西南。亦名南溪水。源出齐岳山,南流而东,折合桃花水,经广东四会县界,下流入海”。
北宋元祐四年(1089)升延州置,治所在肤施县(今陕西延安市)。辖境相当今陕西延安、甘泉、延长、延川、安塞等市县地和延河、大理河上游流域。元改为延安路,辖境有所扩大。明复为延安府,属陕西布政使司。清属
西晋泰始二年(266)置,属司州。治所在汲县(今河南卫辉市西南二十里)。辖境相当今河南新乡、卫辉、辉县、林州、淇县等市县地。西晋末废。北魏太和十二年(488)复置,属相州。治所在枋头(今浚县西南淇门渡
明万历二十六年 (1598) 置,为铜仁府治。治所即今贵州铜仁市。清光绪六年 (1880) 移治江口汛 (今江口县)。1913年改名江口县。同年改铜仁府为县,属贵州镇远道。1923年直属贵州省。198
即今广东曲江县西北龙归镇。清同治《韶州府志》卷11曲江县有龙归墟。
在今越南北部太平省境之茶李河。《旧唐书·地理志》安南都督府:“西北至峰州嘉宁县论江口水路一百五十里,东至朱鸢县界小黄江口水路五百里。”《方舆纪要》卷112安南清化府:小黄江“在府东境,下流入海”。
又作䍧州。 隋开皇初置, 治所在牂柯县(今贵州黄平县西北)。辖境相当今贵州金沙、平坝及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以东,余庆、施秉、岑巩县以南,三穗、从江县以西地区及道真、正安、遵义市一带。大业
即今云南彝良县东南奎香苗族彝族乡。元于此置益良州。明于此置归化长官司。
即皖口。今安徽怀宁县东六十里皖水注入长江处。《陈书·高祖纪》: 永定三年 (559) 四月,“遣镇北将军徐度率众城南皖口。…… (六月) 征临川王蒨纣皖口置城栅,以钱道戢守焉”。在今安徽省安庆市西山口
即今吉林辉南县东南辉南镇。清宣统初,辉南厅自大肚川移治于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