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汾州
东魏天平元年 (534) 置,治所在定阳县(今山西吉县)。辖境相当今山西吉县、蒲县、乡宁等县地。北周改汾州。唐武德五年 (622) 复置南汾州,贞观八年 (634) 改慈州。
(1)西魏大统年间置,治高凉县(今山西稷县西南)。辖境相当今山西省汾水以南、稷山以北地区。废帝三年(554年)改勋州。(2)北齐时置,治定阳县(今山西吉县)。辖境相当今山西省吉县地。北周时改汾州。唐武德五年(622年)复改南汾州。贞观八年(634年)改慈州。
东魏天平元年 (534) 置,治所在定阳县(今山西吉县)。辖境相当今山西吉县、蒲县、乡宁等县地。北周改汾州。唐武德五年 (622) 复置南汾州,贞观八年 (634) 改慈州。
(1)西魏大统年间置,治高凉县(今山西稷县西南)。辖境相当今山西省汾水以南、稷山以北地区。废帝三年(554年)改勋州。(2)北齐时置,治定阳县(今山西吉县)。辖境相当今山西省吉县地。北周时改汾州。唐武德五年(622年)复改南汾州。贞观八年(634年)改慈州。
今蒙古国前杭爱省塔沁河。《明英宗实录》: 正统九年 (1444) 九月,“得蒙古降人言,也先住于堆·塔出晃忽槐地,拟分兵南侵”。
明万历三十二年 (1604) 置,在今甘肃景泰县东南。
北宋置,属来安县。即今安徽来安县东北六十里半塔镇。抗日战争时期为新四军皖东重要根据地之一。1940年半塔保卫战即发生于此,今建有半塔烈士纪念塔。(1)古镇名。在今安徽省来安县东北。宋置驿及税务于此;建
在今湖南常宁县东南。《清一统志·衡州府二》 “客铺市” 条下: 梅埠桥市 “在 (常宁) 县东三十里”。
北周建德三年(574)置,为业州治。治所在建始县(今湖北建始县东三十五里州基山下)。隋开皇初废。
①五方之镇山,即五岳。《周礼·春官·大司乐》:“四镇五岳崩。”注:“五岳,岱在兖州,衡在荆州,华在豫州,岳在雍州,恒在并州。”疏:“职方九州, 州各有镇山。皆曰:其大者以为一州之镇。……但五州五镇得入
即陶河。今河南孟县南一段古黄河的别称。《魏书·孝庄纪》: 武泰元年 (528) 四月,“车驾巡河,西至陶渚”。即“陶河”。
①南朝宋置,治所在安康县(今陕西石泉县东南池河入汉水口之北)。辖境相当今陕西石泉、汉阴县地。北周郡县同移治今石泉县东南汉江西南岸石泉咀附近。隋开皇初废。②唐天宝元年(742)改金州置,治所在西城县(今
①在今河北定州市东南三十里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4定州:鸡鸣台,“《图经》:光武自蓟而南,舍宿于此。鸡鸣驰去,因名”。②在今江苏沛县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29徐州沛县:鸡鸣台“在县东北五十五里沙河北岸。明正统
即今四川九龙县西南八窝笼乡。清康熙四十年(1701)置八乌笼土百户。后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