徒河城
一名屠河城。即今辽宁锦州市。《清一统志·锦州府》: 徒河旧城 “在锦县西北。相传虞夏时已有此城。刘恕 《外纪》: 周惠王三十三年,齐桓公救燕,破屠河。即徒河也”。
又作屠河城。在今辽宁省锦州市。相传虞舜时已有此城。春秋时齐桓公救燕,破屠河,即此。
一名屠河城。即今辽宁锦州市。《清一统志·锦州府》: 徒河旧城 “在锦县西北。相传虞夏时已有此城。刘恕 《外纪》: 周惠王三十三年,齐桓公救燕,破屠河。即徒河也”。
又作屠河城。在今辽宁省锦州市。相传虞舜时已有此城。春秋时齐桓公救燕,破屠河,即此。
金置,属曲周县。在今河北曲周县境内。
新安江上源之一。源出今安徽休宁县西南一百六十里率山六股尖,东北至屯溪率口与横江合流,是为南港。《寰宇记》 卷104休宁县: “率山在县东南四十里,率水出焉。” 宋淳熙 《新安志》 卷4休宁县《水源》:
即今江西宁都县西南赖村镇。清同治 《江西全省舆图》 卷9: 雩都县东北有赖村墟。
亦作婆娑府路、博索府路。金置,治所在今辽宁丹东市东北九连城镇。辖境相当今辽宁东南部、吉林西南部与朝鲜慈江道及平安北道部分地。元初直隶辽阳行省,至元二十五年 (1288) 废为婆娑府巡检司。
西汉置,属巨鹿郡。治所在今河北赵县东北。东汉废。《水经·浊漳水注》: 白渠水 “又东径敬武县故城北。按 《地理志》: 巨鹿之属县也。汉元帝封女敬武公主为汤沐邑。阚骃 《十三州记》 曰: 杨氏县 (今晋
北宋初置,即今河南新安县西二十二里铁门镇。景祐四年 (1037) 改名延禧镇。金废镇,地属新安县。明末,新安县曾移治于此。在河南省新安县西南部。面积116.5平方千米。人口7.4万。镇人民政府驻铁门,
即大宁场。在今四川巫溪县北三十里宁厂镇东,后溪河注入大宁河处北岸。
在今福建邵武市东。《方舆纪要》卷98邵武府邵武县:“纱笼山在城东数里。群峰攒抱,中一峰独高而直。”
即投醪河。在今浙江绍兴城西。《舆地纪胜》 卷10越州: 投醪河 “在府西二百步。一名箪醪河。《旧经》 云,越王句践投醪之所。《水经》云,越王栖会稽,有酒投江,民饮其流,战气百倍”。
唐永徽四年(653)于处月部置,属北庭都护府。在今新疆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北部。8世纪后期废。唐显庆中置,在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北境。约8世纪前期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