普定府
元置,属云南行省。治所即今贵州安顺市东南杨武布依族苗族乡。辖境相当今贵州安顺市、普定县等地。大德七年 (1303) 改为普定路。明洪武十四年 (1381) 复改为府。十八年 (1385)废。
元置,治今贵州省安顺市杨武。辖有今贵州省安顺市、普定县等地。隶云南行省。大德七年(1303年)改为路。明洪武十四年(1381年)复置普定府,属四川布政司。十八年废。
元置,属云南行省。治所即今贵州安顺市东南杨武布依族苗族乡。辖境相当今贵州安顺市、普定县等地。大德七年 (1303) 改为普定路。明洪武十四年 (1381) 复改为府。十八年 (1385)废。
元置,治今贵州省安顺市杨武。辖有今贵州省安顺市、普定县等地。隶云南行省。大德七年(1303年)改为路。明洪武十四年(1381年)复置普定府,属四川布政司。十八年废。
①在今江苏南京市东北。源出方山,北入长江。宋 《景定建康志》 卷19: 直渎 “去城三十五里。阔五丈,深二丈。西至霸埂东北,接竹筱港流入大江。旁有直渎山、直渎洞,吴后主所开,渎道直,故名曰直渎”。《晋
在今福建长汀县东南十里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98汀州府长汀县: “麻潭在府东南,众流皆汇于此。山势盘亘,过此折为九曲。”
在今湖北荆沙市荆州区(故江陵县城)西南。《水经·江水注》:“江水又东径燕尾洲北,合灵溪水,水无泉源,上承散水,合成大溪,南流注江。江、溪之会有灵溪戍,背阿面江,西带灵溪,故戍得其名矣。”
在今山东费县西南八十里。《方舆纪要》卷33费县“大沫崮”条:一泉崮“上有泉一泓,虽旱不涸”。
在今吉林九台市境。《清一统志 ·吉林一》: 博屯山 “在 (吉林) 城西北二百里。周三十里。山北有小山,上有金罗索墓”。光绪 《吉林通志》卷18: 博屯 (一作博敦) 山 “城西北二百里,高一百步,周
汉高帝六年(前201)封郦商为曲周侯。武帝建元四年(前137)置县,属广平国。治所在今河北曲周县东北四十里。东汉属巨鹿郡。西晋后废。隋开皇六年(586)复置,属洺州,大业二年(605)废。唐武德四年(
明永乐十三年(1415)置,在今贵州铜仁县西。宣德八年(1433)废。
亦作小汶溪。在今云南绥江县东。《明史·地理志》 平夷长官司:“南有马湖江,又南有大汶溪,东有小汶溪,俱流合焉。”
即今江苏赣榆县治。清置巡司于此。为水陆冲要。1949年赣榆县迁治于此。(1)在江苏省赣榆县东部。县人民政府驻地。面积77平方千米。人口14.4万。镇人民政府驻青口镇,人口6.5万。其地汉属青州,以“青
即今山东阳谷县东北五十里阿城镇。春秋时为齐柯邑,后为阿邑。秦于此置东阿县。今为阿城镇,仍以古阿邑为名。在山东省阳谷县东部、小运河右岸。面积117平方千米。人口6.6万。镇人民政府驻阿城,人口1.2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