泸沽县
元至元十五年 (1278) 置,属礼州。治所在今四川冕宁县南泸沽镇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74建昌卫: 泸沽废县,“ 《志》 云: 洪武二十四年,景川侯曹震开河道,谓路之险者,莫甚于泸沽县。于是架阁凿岩,更辟新道,即此也”。明洪武二十七年 (1394)后废。
古县名。元至元十五年(1278年)改泸沽万户置,治今四川省冕宁县南泸沽。属礼州。明初废为巡检司。
元至元十五年 (1278) 置,属礼州。治所在今四川冕宁县南泸沽镇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74建昌卫: 泸沽废县,“ 《志》 云: 洪武二十四年,景川侯曹震开河道,谓路之险者,莫甚于泸沽县。于是架阁凿岩,更辟新道,即此也”。明洪武二十七年 (1394)后废。
古县名。元至元十五年(1278年)改泸沽万户置,治今四川省冕宁县南泸沽。属礼州。明初废为巡检司。
亦作榕溪水。即今四川长寿县东北之龙溪河,为长江支流。《寰宇记》 卷120乐温县: 溶溪水“源出县理北,南流经县东,又南至废永安县东北二里注大江”。
即今湖南津市市。《清一统志·澧州二》:津市,“顺治初,州尝寄治于此,有州判”。1950年于此置津市市。
辽置,治所在今内蒙古清水河县西南窑沟乡下城湾古城。金正隆三年(1158)置宁边县为州治。辖境相当今内蒙古清水河县地。蒙古至元二年(1265)废。辽置,治唐隆镇(今内蒙古清水河县西南下城湾)。辖境约今清
1926年改包头设治局置,属绥远特别区。治所即今内蒙古包头市。1928年属绥远省。1938年析城区置包头市。1953年撤销,并入包头市。旧县名。1926年由包头设治局升设,治今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城区。
在今安徽宣州市。《明一统志》卷15宁国府:北楼“在府治北。南齐守谢朓建。唐李白诗: ‘江城如画里, 山晚望晴空。两水夹明镜, 双桥落彩虹。人烟寒橘柚,秋色老梧桐。谁念北楼上,临风怀谢公。’咸通中,刺史
古称松漠。今内蒙古赤峰市西北部与河北围场县境之大兴安岭南段地区。《辽史·地理志》:上京道有平地松林。同书《太宗纪》:天显元年(926),“幸平地松林,观潢水(今西拉木伦河)源”。元白珽《续演雅》诗注:
汉西域三十六国之一,属西域都护府。都城在今新疆叶城县南。西域古国名。在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叶城县西南。汉属西域都护。
在今新疆吐鲁番市西二十里亚尔乡(雅尔湖)。《宋史·高昌传》:雍熙元年(893),王延德使高昌归,叙其行程“师子王邀延德至其北庭,历交河州”。即此。
四方之大山。指东岳泰山(一名岱宗,在今山东泰安市北)、南岳衡山(在今湖南衡山县西北)、西岳华山(在今陕西华阴市南)、北岳恒山(原在今河北唐县西北,明改在今山西浑源县东南)。《尚书·舜典》:“岁二月,东
1937年析巩留县置,属新疆省。治所即今新疆新源县。1939年改为新源设治局。又称恰克满设治局。1939年由巩留县析置,治那里格(今新疆新源县新源镇)。1942年更名新源设治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