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山岩画
在今广西宁明县西北明江岸边的花山峭壁上。清光绪《宁明州志》卷上:花山“距城五十里,峭壁中有生成赤色人形,皆裸体,或大或小,或执干戈,或骑马,未乱之先,色明亮,乱过之后,色稍黯淡。又按沿革一带两岸,石壁如此类者多有”。岩画高40米、宽210米,图像多达一千八百多个,全用赭红色颜料绘成,以人物为主,间有铜鼓、铜钟、刀、剑等器物和马、狗、鸟等动物形像。记录了当时人们举行祭祀活动的情况。为壮族先人文化重要遗迹。1988年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在今广西宁明县西北明江岸边的花山峭壁上。清光绪《宁明州志》卷上:花山“距城五十里,峭壁中有生成赤色人形,皆裸体,或大或小,或执干戈,或骑马,未乱之先,色明亮,乱过之后,色稍黯淡。又按沿革一带两岸,石壁如此类者多有”。岩画高40米、宽210米,图像多达一千八百多个,全用赭红色颜料绘成,以人物为主,间有铜鼓、铜钟、刀、剑等器物和马、狗、鸟等动物形像。记录了当时人们举行祭祀活动的情况。为壮族先人文化重要遗迹。1988年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即今浙江绍兴县西北东浦镇。清乾隆《绍兴府志》卷7《市》:东浦市“去县西北十里”。
①北周大成元年 (579) 改青州置,治所在平羌郡平羌县 (今四川乐山市)。《元和志》 卷31嘉州: “按州境近汉之汉嘉旧县,因名焉。”而 《寰宇记》 卷 74 嘉州称: “以其郡土嘉美为称。” 辖境
北宋熙宁九年 (1076) 置,属岷州。在今甘肃岷县西。铸铁钱。元废。
①在今江苏镇江市西北。唐王昌龄有《芙蓉楼送辛渐》诗。②在今湖南洪江市黔城镇沅江南岸。唐诗人王昌龄在丹阳(今江苏镇江)时曾写有《芙蓉楼送辛渐》诗,后迁龙檦(治今黔城镇)尉。此地芙蓉楼即后人为纪念王昌龄而
明置,在今广东台山市西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01广州府新宁县:那银堡“在县(今台山市)西南九十里”。
南宋临安(今浙江杭州市)皇城南门。绍兴二年(1132)建。初名行宫之门,绍兴十八年(1148)改为丽正门。《梦粱录》卷8《大内》载:“其门有三,皆金钉朱户,画栋雕甍,覆以铜瓦,镌镂龙凤飞骧之状,巍峨壮
①故址在今江苏南京市西南。《寰宇记》卷90江宁县:张公洲“在县南四里,周回三里”。《梁书·武帝纪》:太清二年(548),侯景攻陷东府城,“安北将军鄱阳王范遣世子嗣、雄信将军裴之高等帅众入援,次于张公洲
明置,属奴儿干都司。在今黑龙江省望奎县西南呼兰河中流与通肯河之间。后废。
南朝陈置,属晋州。治所在新冶县(即今安徽望江县)。隋开皇初废。
即今四川古蔺县。《明史·樊一蘅传》:清顺治二年(1645),张献忠义军攻叙州,“一蘅退屯古蔺州”。即此。清雍正七年(1729)于此置古蔺州巡司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移永宁县于此,寻改为古蔺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