鄂尔多斯右翼前末旗
俗称扎萨克旗。清雍正九年 (1731) 置,属内蒙古伊克昭盟。驻地即今内蒙古伊金霍洛旗南新街镇。1914年划归绥远特别区,1928年属绥远省。1949年依俗称改名扎萨克旗。
旧旗名。清雍正九年(1731年)以鄂尔多斯部置。游牧于右翼前旗之北地方,或说治今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南新街。属伊克昭盟。1949年按其俗称改名扎萨克旗。1959年与郡王旗合并为伊金霍洛旗。
俗称扎萨克旗。清雍正九年 (1731) 置,属内蒙古伊克昭盟。驻地即今内蒙古伊金霍洛旗南新街镇。1914年划归绥远特别区,1928年属绥远省。1949年依俗称改名扎萨克旗。
旧旗名。清雍正九年(1731年)以鄂尔多斯部置。游牧于右翼前旗之北地方,或说治今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南新街。属伊克昭盟。1949年按其俗称改名扎萨克旗。1959年与郡王旗合并为伊金霍洛旗。
唐渤海国置,属南海府。治所在天晴县 (今朝鲜咸兴西北旧津里。一说在咸镜北道茂山东南)。辖境相当今朝鲜咸镜南道北长津江上游一带。后废。渤海国置,治天晴(今朝鲜咸镜北道茂山县东南境),属南京南海府。辽废。
即今山西石楼县西南义牒河。《水经·河水注》:“河水又南,左会石羊水,循溪东入,导源穷谷,西流注于河。”
战国秦筑,在今陕西泾阳县东南、泾水南岸余家堡东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 二世三年 (前207),“二世梦白虎啮其左骖马,杀之,心不乐,怪问占梦。卜曰: ‘泾水为崇’。二世乃斋于望夷之宫,欲祠泾,沈四白
①即今江西信丰县东之东河。《清一统志·赣州府一》:三江水“在信丰县东。有三源:一出安远县界,西流径新田,为新田江;一出会昌县界,西流为周坑江;一出会昌、雩都二县界,西南流与周坑江合为寺坪脑江。三江既会
西魏置,治所在汾川县(今陕西宜川县东北)。辖境相当今陕西宜川县东北部地。隋初废。
在今内蒙古固阳县北。《清一统志·茂明安》: 拜星图泉 “在旗南十五里。源出哈拉海图山,西南流会昆都伦河”。
即今四川黑水县。芦花为藏语“落夸”的谐音,意为“倾斜”。1935年《川西边事辑览》附图有“芦花”。1952年置芦花行政委员会,1954年为黑水县驻地。
唐至德二年(757)改龙城县置,为连城郡治。治所在今广西岑溪县东二十里。《元一统志》:岑溪“在岑溪县界。县因此溪而取名”。乾元初为义州治。北宋初迁于今岑溪县,为南义州治。太平兴国初为南仪州治。熙宁四年
又名丰河。即今陕西山阳县之县河。西晋于此置丰阳县,因丰阳川为名。
明置,属镇番卫。即今甘肃民勤县西南六十里黑山堡村。《清一统志·凉州府二》: 黑山堡“城周一百六十丈。明万历三十三年筑,东西皆近边,置关及驿于此。本朝顺治二年改设把总,康熙十年裁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