龙标县
唐改龙县为龙标县,为巫州治。治所即今湖南黔阳县西南黔城镇。《元和志》卷30龙标县:“因龙标山为名。”天授二年(691)为沅州治。开元十三年(725)复为巫州治。大历五年(770)为叙州治。五代时废。
见“龙檦县”。
唐改龙县为龙标县,为巫州治。治所即今湖南黔阳县西南黔城镇。《元和志》卷30龙标县:“因龙标山为名。”天授二年(691)为沅州治。开元十三年(725)复为巫州治。大历五年(770)为叙州治。五代时废。
见“龙檦县”。
在今广东乳源瑶族自治县西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02乳源县:风门关“在县西风门山下”。
即今黑龙江省嘉荫县南之乌拉嗄河。民国《黑龙江志稿》卷4:尼堪河“一作佳里河。《盛京志》作嘉拉, 满州语间隔也。即宝兴河。(乌云)县东南百五十里。东北流五十五里,注于黑龙江”。
即今广东江门市东北外海镇。清道光《新会县志》卷4:“墟市”有外海墟。
在今吉林梅河口市山城镇东南二十四里柳河左岸。有金女真摩岩石刻。东侧竖刻女真字约二十三字,汉字“大金太祖大破辽军于节山息马立石”。西侧石刻记述金太祖收国二年(1116)在番安几必罕设立谋安事,系大定七年
唐方镇名。广德二年 (764) 置,初治衡州 (今湖南衡阳市),大历四年 (769) 移治潭州(今长沙市)。领潭、衡、郴、永、连、道、邵等州,相当今湖南长沙市以南及广东连江流域地区。中和三年 (883
1917年改林甸设治局置,属黑龙江省龙江道。治所在大林家甸 (今黑龙江省林甸县)。民国《黑龙江志稿》 卷2: 林甸县 “旧名林家甸”,故名。1928年直属黑龙江省。1945年划归嫩江省。1949年复属
在今湖南桃源县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80桃源县“桃源山” 条下: “ 《志》 云,县南二百五十里有牯牛山,与安化县接界。”
①春秋时鲁地。在今山东兖州市西北。《春秋》: 隐公九年 (前714),“夏,城郎”。又庄公十年(前684),“夏六月,齐师、宋师次于郎”。即此。清江永 《春秋地理考实》 谓隐九年所城之郎为 “鲁近郊之
元至正十五年 (1355) 改盘顺府置,属四川行省。治所在今湖北鹤峰县境。明洪武五年(1372) 改为长官司,成化末复为安抚司,属容美宣抚司。清初废。
即今新疆巴楚县。清乾隆《西域图志》卷18叶尔羌:巴尔楚克,“喀什噶尔达里雅流经其南,西南距叶尔羌城七百五十里”。光绪二十八年(1902)于此置巴楚州。1913年改置巴楚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