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司勾当公事
官名。宋仁宗庆历元年(1041)置,为三司属官,以朝官通判资序者充任,掌检计、定夺、点检、覆验等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
官名。宋置,属三司。掌分左右厢检计、定夺、点检、覆验、估剥之事。员额二人,以朝官充任。
官名。宋仁宗庆历元年(1041)置,为三司属官,以朝官通判资序者充任,掌检计、定夺、点检、覆验等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
官名。宋置,属三司。掌分左右厢检计、定夺、点检、覆验、估剥之事。员额二人,以朝官充任。
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右熊卫长官,置一人。
官名。元置,为章佩监的主官,见“章佩监”。
官名。南宋置,为四辖之一。孝宗隆兴二年 (1164),令选通判、知县资序人充任。外补则为郡守,内迁则为寺、监丞簿,或直接升任杂监司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掌军器坊兵马之事。置详稳、都监等职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掌理户籍人口登计的官员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 “司民协孤终。”《周礼·秋官》有“司民”,“中士六人,府三人,史六人,胥三人,徒三十人”,“掌登万民之数,自生齿以上皆书于版。辨其国中与其都鄙
见“宣徽院”。
参见“十威将军”。
官署名。秩正四品,隶内正司,掌皇后汤沐邑赋税、民匠、属民,设于武宗至大四年(1311)。置都提举一员,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二员。下辖五处长官司,秩正五品; 提领所十,秩正七品,分掌各地赋税属民。
南齐“给事黄门侍郎”的俗称。
即“圆明园八旗内务府三旗护军营掌印总统大臣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