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部都勾院
官署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(980),并盐铁户部勾院、度支勾院置,又称三司都勾院,设判院一人,同勾当一人,掌检举违失。雍熙三年 (986),三部各置勾院。淳化三年 (992),复为都勾院。五年又分置,至道二年 (996) 复并为一院,三年又为三院,真宗咸平六年 (1003) 又并为一院,大中祥符九年 (1016) 复改置三院。
官署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五年(980),并盐铁户部勾院、度支勾院置,又称三司都勾院,设判院一人,同勾当一人,掌检举违失。雍熙三年 (986),三部各置勾院。淳化三年 (992),复为都勾院。五年又分置,至道二年 (996) 复并为一院,三年又为三院,真宗咸平六年 (1003) 又并为一院,大中祥符九年 (1016) 复改置三院。
官吏食其禄而不尽其职,在其位而不治其事者叫做尸禄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曹植传》:“夫论德而授官者,成功之君也;量能而受爵者,毕命之臣也。故君无虚授,臣无虚受;虚授谓之谬举,虚受谓之尸禄,《诗》之‘素餐’所
官名。即尚书省左、右司郎中,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旧。参见“左司郎中》。官名。承务是承务郎的简称。隋朝六部设承务郎;属于户部的有人部承务郎、度支承务郎、金部承务郎、仓
佐吏对长官的尊称。《汉书·孙宝传》:“(孙宝)以明经为郡吏,御史大夫张忠辟宝为属欲令授子……宝曰:“高士不为主簿,而大夫君以宝为可,一府莫言非,士安得独自高?”
地方长官的官署。《汉书·朱博传》:“欲言二千石墨绶长史者,使者行部还,诣治所。”注:“治所,刺史所止理事处。”
杂号将军名。西汉末年王岑自称定汉将军。《后汉书·公孙述传》:“王岑亦起兵于雒县,自称定汉将军,杀王莽庸部牧以应成,众合数万人。”
官名。春秋时楚国置。《左传·成公七年》:“及共王即位,子重、子反杀巫臣之族子阎、子荡及清尹弗忌及襄老之子黑要,而分其室。”
官名。元末朱元璋于大都督府置,一人,又称佥都督,从三品。吴元年 (1367) 升从二品。洪武十二年 (1379) 再升正二品。十三年改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,分置,恩功寄禄,无定员。凡有公、侯、伯爵者,可
周代掌巡夜的小官吏。《周礼·秋官·司寤氏》:“司寤氏掌夜时,以星分夜,以诏夜士夜禁。”注:“夜士,主行夜徼候者,如今都候之属。”
官名。两晋时为“大司农”别称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 (508),改大司农为司农卿,职掌劝农、仓储、园苑、供应宫廷膳馐,十一班,有丞。领太仓、导官、籍田、上林令,乐游、北苑丞,左右中部三仓丞,荚库、荻库、
官名。清末新设机构以所为名者,其长官称所长。如大理院、京师高等审判厅、京师地方审判厅下设看守所,即以所长为长官。详见“看守所所长”等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