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书拜官
汉朝选官制度。即上书言事符合皇帝旨意者授以官职。武帝时,上书言得失而求官者以千数,名臣如东方朔、终军、朱买臣、主父偃等皆以上书拜官。
汉朝选拔官员的一种方式。其选法是:皇帝下诏征召,上书人自荐,皇上亲自审阅,认为好的就录用,有的授以郎中、谒者给事中,有的备顾问应对。《汉书·终军传》:“至长安上书言事,武帝异其文,拜军为谒者给事中。”
汉朝选官制度。即上书言事符合皇帝旨意者授以官职。武帝时,上书言得失而求官者以千数,名臣如东方朔、终军、朱买臣、主父偃等皆以上书拜官。
汉朝选拔官员的一种方式。其选法是:皇帝下诏征召,上书人自荐,皇上亲自审阅,认为好的就录用,有的授以郎中、谒者给事中,有的备顾问应对。《汉书·终军传》:“至长安上书言事,武帝异其文,拜军为谒者给事中。”
特指皇上,是“皇上”的省称。《汉书·成帝纪》:“上尝急召,太子出龙楼门……上迟之,问其故,以状对,上大说。”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上曰:以莽与太皇太后有属,勿免(为庶人),遣就国。”《汉书·张耳陈馀传》
官名。北齐殿中尚书所属有三公曹,“掌五时读时令,诸曹囚帐,断罪,赦日建金鸡等事。”以郎中二人为主官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
官署名合称,周置,即九个掌财货的官署。《史记·货殖列传》:“其后齐中衰,管子修之,设轻重九府。”注:“《正义》:《管子》云‘轻重’谓钱也。夫治民有轻重之法,周有大府、玉府、内府、外府、泉府、天府、职内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中曹操置,出征时督率诸将。职掌略同领军。三国蜀亦置。见《三国志·夏侯渊传》。官名,东汉建安年间曹操置领军,掌督率禁军、督率诸将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夏侯渊传》:“十四年
官名。汉朝有“西域都护”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年间孙权曾以其侄孙皎为都护、征虏将军,代程普镇守夏口。三国吴又别置左、右都护,蜀分置中、左、右,皆掌军事。唐朝于边境地区置大都护府与上都护府,长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各省区设高等法院,省区辽阔者得增设分院,将本院的行政事项酌予划分。分院所管辖的事务,可准用关于高等法院的规定。其组织则较高等法院为简单,只设一名推事时,则不设分院院长,即由推事独任
官名。唐置,见“端尹府”。
将军名号,新莽置。时有奋冲将军刘宏,见《汉书·翟方进传》。杂号将军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,掌征伐或驻守。《汉书·翟方进传》:“莽闻之,大惧,乃拜其党……宗伯忠孝侯刘宏为奋冲将军……”
宋朝入内内侍省都都知简称。官名。宋设此官,为内侍长官,内臣的最高职位。见《宋史·职官六·入内内侍省》。参看“都知”条。
官名合称。北魏置。掌监督京畿之外诸部的生产及赋役征收。《魏书·食货志》: “天兴 (399—404)初,制定京邑,东至代郡,西及善无,南极阴馆,北尽参合,为畿内之田; 其外四方四维置八部帅以监之,劝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