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京东京等路按察司并安抚司
官署名。金朝置,掌镇抚人民、稽察边防军旅。设使、副使领司事,使居上京,秩正三品; 副使居东京,秩正四品。下设签安抚司事、签按察司事、知事兼安抚司事、知法等官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,掌镇抚人民、稽察边防军旅。设使、副使领司事,使居上京,秩正三品; 副使居东京,秩正四品。下设签安抚司事、签按察司事、知事兼安抚司事、知法等官。
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军官。以护军司徒为主官,掌护军之事。
官名。北齐卫尉寺所属有武库署,置令,掌甲兵及吉凶仪仗,并领修故局丞。隋沿置,有令丞各二人。唐初京师有武库署,开元二十五年(公元737年)东都亦置武库署,合称两京武库署。各置令二人,从六品下,掌收藏兵杖
宋代吏人授官的一项规定。即“年劳补官法”,见该条。
唐制,任命六品以下官称敕授,见《资治通鉴·唐纪二十五》“景云元年”条。宋制,凡官员由中书省任命者,称为敕授。元制亦自六品至九品为敕授,由中书省牒署之。
官名。为中都官狱长官,掌本狱所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,参看《中都官狱令》条。
官署名。为审理诉讼案件的机关。清朝末年在京城设大理院,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,并在各省县设高等、地方、初级各审判庭。民国因之,国民政府改为法院。
官名。北魏、北齐所设诸行台高级官员,为行台尚书令副职,尚书令缺或未置,则为行台最高长官,分左、右则左居右上。隋朝置为行台省副长官,左、右任置一员,视从二品。唐高祖武德(618—626)初,诸道行台尚书
官名。唐初置,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右承务郎,咸亨元年 (670) 夏旧称。员一人,从五品,掌受付诸司之事,举正稽违。如缺官,则以左司郎中兼行其职。北宋前期,用为文臣叙迁之阶,不领本职,为五品寄禄官
官名。秦置,员二人,为治粟内史副职,秩千石。汉景帝后元年(前143)治粟内史更名大农令后改名大农丞。官名,汉置,为治粟内史之副,员二人,佐其行职事,后改称大农丞。参看“治粟内史”条。
参见“三事”。泛指西周王畿内的统治官吏,即《尚书·酒诰》所说的内服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