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京盐铁使
官名。见“上京盐铁司”。
官名。见“上京盐铁司”。
禁军官名。后周置,《五代会要·京城诸军》记后周广顺二年(公元952年)十二月改东西小校为东西班承旨,以分绕东西两班直。
官名。署之长官。秦汉至南北朝为列卿下属诸署长官泛称,品秩高低不等。隋唐五代之九寺、少府、将作、都水、长秋诸监、太子三寺下属各署均设,为各署长官。分上、中、下三等。隋朝初以上署令为正八品,中署令从八品上
官名。见“左右司”。
宦官名。北齐置,长秋寺中宫仆署次官。
官名。简称职方司员外郎。明清兵部职方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,改职方部员外郎设,一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兵部职方司亦设一人,皆从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
见“军巡院”。
(1)北洋政府时期为扩大中国本部的范围,并加强对边区的统治,于本部十八省的西北两边设置四个特别行政区,即绥远、热河、察哈尔、川边。(2)国民党政府时期于省、市、县及设治局四种行政区划以外,或因外交关系
爵位名。为太平天国后期设置的六爵之一,简称为安。见“六爵”。
官名。春秋时期卿大夫家臣之长。《国语·晋语曰》: “官宰食加。”
明清地方各道主官统称。亦称道台、观察。明制,布政、按察二司因辖区广大,由布政使之佐官左、右参政、参议分理各道钱谷、称为分守道,由按察使之佐官副使、佥事分理各道刑名,称为分巡道。此即道员称谓之始。清乾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