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都督
官名。宋朝置,不常设。参见“都督”。
官名。宋朝置,不常设。参见“都督”。
①朝廷官员的泛称。相对王府官员而言。两晋南朝称朝廷禁省为“台”,故名。《宋书·彭城王义康传》:“凡朝士有才用者,皆引入已府,无施及忤旨,即度为台官。”② 尚书台官员的泛称。《宋书·百官上》:“汉制,公
官制用语。① 官员因功勋获一个以上爵位时,可申请将较低者转让给子弟。《周书·王勇传》:“(新阳郡公王勇)又论讨茹茹功,别封永固县伯,邑五百户。时有别封者,例听回授次子,勇独请封兄子元兴,时人义之。”②
官府文书名。即宋朝举主为被推荐人所撰荐举书。又称举削、奏削、荐削、荐牍。内容视推荐目的,如改官、荫补、应举等而有所不同。参见“职令状”、“京削”。
参见“太子备身五职”。
见“宫观官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,掌东宫禁卫,属太子左、右卫坊,从五品。隋初亦置,属太子左、右卫,员四人,从五品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 废。
官名,汉置,为八校尉之一,即越骑校尉。《通典·职官·诸校尉附》:“越人内附以为骑也,后汉改为青巾右校尉,建武十五复旧。”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长官。顺治二年(1645)设律例馆,由皇帝特派王大臣为总裁。乾隆七年(1742)律例馆并入隶刑部,仍设总裁,以刑部尚书、侍郎兼充,无定员。掌修订编审法律条例之事。光绪三十二年
命妇封号。汉始置,以武帝封平原君为始。北魏、北齐、北周亦见,无定制,多封皇后之母,高官之母、妻或郡公之妻,间或有封宫婢者。北周武帝保定二年(562)定柱国以下,帅都督以上母妻,授太夫人、夫人、郡君、县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三年(629)置于诸府、州,一员,从九品上,掌教授医学生及医疗民疾。玄宗开元元年(713)改称医学博士。其后间或废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