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下县
县的等级之一。唐制在中县与下县之间有中下县一级。不满三千户为下中县,离京城五百里内及缘边之地,户一千以上即为中下县。
县的等级之一。唐制在中县与下县之间有中下县一级。不满三千户为下中县,离京城五百里内及缘边之地,户一千以上即为中下县。
官名。金署,为审官院副长官,从四品,位在知院下,与知院共掌奏驳除授失当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审官院》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县正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每县置一人,掌本县事务,下设县正上士、县正中士以佐其职。正四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署名。明朝内府所属机构。掌皇帝用药。置提督太监正、副二人;近侍、医官无定员。与太医院相辅。凡皇帝有疾,御医诊毕将药方送入,御药房用金罐煎成进上。罐口以“御药谨封”缄记。宫廷祗应机构。明置,掌皇帝所用
郡分职诸曹之一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记东汉公府有法曹,主邮驿科程事;汉代郡亦置此职,《隶释》五《巴郡太守张纳碑》有法曹掾与法曹史各一人,位在集曹与漕曹之间,可见郡国法曹职掌与公府同。魏晋以后郡法曹为与决
官名。唐朝两京郊社署郊坛置,二十四员,以主神御之物,皆由礼部自斋郎中奏补,任满十二年授官。杂任职名。唐于两京郊社署置二十四人,以主神御之物。凡任掌座满十二年,皆授官。
武官名。明洪武中置羽林右卫,为上直亲军之一,永乐以后沿置,掌守卫皇城西面及巡警京城各门。以指挥使为主官,下辖千户所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隶户部仓部司,掌仓库、场务之事。
俗称“老公”“太监”。《周礼·天官·冢宰》:“奄十人。”注:“奄,精气闭藏者,今谓之宦人。”“奄人”,也写作“阉人”,即阉割之人,《后汉书·宦者列传》:“中兴之初,宦官悉用阉人,不复杂调它士。”
官场用语。宋朝诸司吏人出官后,任官期满,复归司任吏职差遣,称归司官。宋制,诸司吏人任职期满得依法出职升为低级官员。出职吏人在任官期满后有的仍继续回归本司担任吏职,称为归司官。
官名。十六国后燕置为京都中山的行政长官。职掌略同“河南尹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