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典二二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

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

国民党监督、指导国民政府的组织。简称“中政会”,隶属于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。民国十三年(公元1924年)孙中山在广州任大元帅时即有中央政治委员会的组织,当时有委员十二人,全由孙中山以国民党总理的名义任命,是国民党总理的一个咨询机关。民国十四年(公元1925年)三月孙中山逝世,此年六月,国民党中央便决议在中央执行委员会中设政治委员会,政治方针由政治委员会决定,以政府名义执行。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间,国民党中央制定《训政纲领》,改政治委员会之名为政治会议,其中规定: “指导监督国民政府国务之施行,由中国国民党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行之; 中华民国《国民政府组织法》之修正及解释,由政治会议议决行之。”政治会议职权依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十月二十五日的《组织条例》规定,其讨论及决议事项为:一、建国纲领;二、立法原则;三、施政方针;四、军事大计;五、国民政府委员,各院院长、副院长及委员,各部部长,各委员会委员长,各省政府委员,主席及厅长,各特别市市长,驻外大使、公使,及特任、特派官吏的人选。至民国二十四年(公元1935年)十二月十二日国民党五届一中全会时才复称中央政治委员会。依《组织条例》规定,其组织内容与前政治会议相比较,亦略有变更,其要点如下:一、政治委员会为政治最高指导机关,对中央执行委员会负全责;二、政治委员会委员由中央执行委员会就中央委员中推定主席一人,副主席一人,委员十九至二十五人组织之。政治委员会开会时,中央常务委员会主席副主席、国民政府主席、五院院长副院长、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,均应出席。三、政治委员会讨论议决立法原则、施政方针、军政大计、财政计划、特任官吏及政务官的人选,中央执行委员会交议事项;四、政治委员会议决事项直接交由国民政府执行,五、政治委员会之下设法制、内政、外交、国防、财政、经济、教育、土地、交通等九个专门委员会,各设委员九至十五人,以中央委员及对各该委员会主管事项有专门研究的党员充任,并得聘请专家为顾问,分别担任设计与审查事宜。自此项法规制定以后,中政会便开始组织各种专门委员会,成立者共计八个,法规上所列国防专门委员会并未成立。每个委员会均有主任委员、副主任委员各一人,他们并不一律是中政会委员,每会委员最多者十五人,最少者十一人,在先均设秘书一人,有时由委员兼任,后来则改用专任委员制。委员中有中政委员、中央委员或候补中央委员,有的兼任政府中职务。中政会除设置各专门委员会外,并设有秘书处,有秘书长、副秘书长各一人,综理秘书处事务,抗日战争爆发以前,中政会在武汉、北平(今北京)、广州等地曾设立政治分会。抗日战争时期,自国防最高委员会成立后,中央政治委员职权交由国防最高委员会行使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图形紫光阁

    官员褒奖的方式之一。清高宗时建立紫光阁,图形功臣,以表扬其名声。兆惠即以平定大小金川功,图形于紫光阁。

  • 太子左内副率

    官名。隋朝始置,为太子左内率副贰,员一人,从四品上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降其品。唐朝为太子左内率府次官,员一人,从四品上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名左奉裕卫副率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左内副率。北

  • 主任书记官

    官名。(1)北洋政府设置,为总检察厅各科的主官。参见“总检察厅”。(2)国民党政府在各级法院及其分院中均设有检察处主任书记官,以佐助检察长或检察官工作。

  • 总管畅春园事务大臣

    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畅春园之主管官。掌理畅春园及附近恩佑寺、恩慕寺、圣化寺、西花园、虎城等处事务。乾隆二十九年(1764)设,由皇帝特简,无员限。

  • 国子监

    教育行政主管机构,兼领国立诸学校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置,设祭酒一员、司业一员、丞三员,另有主簿、录事。领国子学、太学,国子学设博士、助教各一员,学生无常员; 太学设博士、助教各二员,学生五百人

  • 右宣徽使

    官名。金朝置,为宣徽院副长官,秩正三品。参见“宣徽院”。

  • 西司

    清朝按察使之别称。

  • 邮吏

    官名。驿站设此官,掌传递公文信件。唐白居易《醉封诗筒寄微之》:“为向西川邮吏道,莫辞来去递诗筒。”

  • 纪善

    官名。明朝于各王府纪善所分置,各二人,正八品,掌规谏讽谕。

  • 指挥使

    官名。唐始置。僖宗时,宦官田令改编左右神策军为五十四都,以神策大将军为诸都指挥使。唐朝、五代,藩镇皆置,为领兵将领。宋朝军下各指挥皆置。西夏元昊建国初于十二监军司内设置,为军职,党项与汉人均可出任。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