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即尚书都省。魏晋南北朝尚书省长官办公场所,亦称“尚书上省”、“尚书都坐”。以录尚书事、尚书令、仆射为长官,属官有左、右丞,都令史,下统六部。隋唐五代及北宋前期为尚书省总官署。唐制,下设左司辖吏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御茶膳房之属官。分掌宫内备办饮食及典礼筵宴所用酒席之事。隶于总领、承应长之下。初设三人,康熙五十六年(1717)裁。旋复设二人,并增设六人。缺出由膳房人内外补四缺,由庖人内升补四缺。乾
官名。三国蜀置。《三国志·王平传》:“延熙元年 (238),大将军蒋琬住沔阳,(王)平更为前护军,署琬府事。”官名,三国蜀置,掌护诸将军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王平传》:“延熙元年,大将军将蒋琬住沔阳,平更
僧官名。明清置,属僧录司,秩从八品,左右各一人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中孙权置。贺齐任之,统兵征伐上饶等地。见《三国志·贺齐传》。官名,三国吴置,掌领兵作战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贺齐传》:“名帅尽禽,复立县邑,料出兵万人,拜为平东校尉。”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总领侍卫亲军。
官署名。清朝户部诸司及工部节慎库所属机构。顺治 (1644—1661) 中置,分掌出纳款项之事。
官制用语。朝廷高级官员在得到任命后,一般皆上表辞让,以示谦逊。不让者反成特例。东晋王述迁尚书令,不让,“(其)子坦之谏,以为故事应让。”(《晋书·王湛传》)地位较低的官一般不须辞让。《南齐书·谢脁传》
①汉朝西域副校尉简称。②散官名号。唐太宗贞观十一年(637)置武散官,自正六品至从九品为昭武、振威、致果、翊麾、宣节、御侮、仁勇、陪戎八校尉及八副尉,其上阶为校尉,下阶为副尉。后代沿此制。宋朝有进武、
官署名。辽北面官。掌长宁宫契丹军民之事。置都部署、副部署、判官等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