战国至秦汉的一种候补官位制。战国时,齐楚赵魏秦诸国均置郎中,有俸禄而无实际职务,常由郎中而出任显职,如李斯先为吕不韦的舍人,取得不韦的赏识,举以为郎,由此遂致显达。至秦汉时期郎官制度又有发展,郎有议郎
参见“正任”、“防御使”。
指在宫禁中掌权的大臣,如尚书令、中书监令等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杜恕传》:“至于公卿及内职大臣,亦当俱以其职考课之也。”
官署名,东汉置,掌捕盗贼。清朝梁章钜《称谓录·兵部·中都曹》:“《叩钵斋官职考》:东汉尚书五曹外增设一官,名中都曹,主盗贼,或云督捕侍郎之职。”
官名。清末法部都事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。《三国志·毋丘俭传》裴松之注引《魏书》:“太和(227—233)中,(文钦)为五营校督,出为牙门将。”一说五营即北军中候所监北军五营。官名,三国魏置,掌统五营兵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毋丘俭
官署。《韩非子·三守》: “至于守司、囹圄、禁制、刑罚,人臣擅之,此谓刑劫。”
帝王之后养蚕之处。在礼法上皇后有养蚕之仪,故置蚕室,或称蚕宫。皇后养蚕,列侯之妻侍奉蚕事。汉朝蚕室也是罪犯受刑之处,司马迁则在此受宫刑(见《报任安书》),故有宫刑之狱名,宫刑者畏风,须暖,作窨室蓄火如
官名。南宋改敦武郎置,为正八品武阶官。
官名。北魏始置,为皇帝近侍亲信。间有左、右之分,多以他官兼领。北齐时门下省领左、右局,置左、右四人,从五品。隋唐五代亦置。一为殿中省所领尚食、尚药、尚衣、尚舍、尚乘、尚辇六局所置,无定员,秩正七品上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