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管安抚司公事
官名。北宋若以官阶低者领安抚司事,则为管勾安抚司事。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称。
官名。北宋若以官阶低者领安抚司事,则为管勾安抚司事。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称。
官名。北魏前期置。掌供宫廷御用膳食,属尚书省。《魏书·毛修之传》: “进太官尚书,赐爵南郡公,加冠军将军,常在太官,主进御膳”。当时亦或置太官令,职掌略同。孝文帝改制以后,御膳改由门下省掌,遂罢。
清朝乡里之职役。顺治十七年(1660)定里社之制,设耆老之职役。於本乡年高有德,众所推服之人内选充,不许闲吏卒及有过之人充当。协助里社之长查察地方。
匈奴王号名,掌领本部兵众。《后汉书·窦融列传》:“宪分遣副尉阎盘、司马耿夔、耿谭将左谷蠡王师子、右呼衍王顺訾等,精骑万余,与北单于战于稽落山,大破之。”
北魏时记载将士军功勋劳的文书,参见“勋书”。
官名。即良酝令。
官署名,即群牧所。金置,掌群牧之事。其官有提控诸乌鲁古(正四品)、使(从四品)、副使(从六品)、判官(正八品)、知法(从八品)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诸群牧所》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。详见“宗侍下士”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选举制度之一。北宋前期,文臣京官至三师,武臣三班借职至节度使、通事舍人至横班,宗室率府副率至侍中,以及宦官,皆依一定秩序升迁,称为叙迁。
十六国夏置。《晋书·赫连勃勃载记》:“乃于长安置南台, 以璝领大将军、雍州牧、 录南台尚书事。”职类录尚书事。参见“南台”。
明清吏部铨选制度。亦称抽签,乃选授官员方法之一。明朝选官初用拈阄之法。万历二十九年(1601)倪斯蕙创议掣签法,由候选者自行抽签,以定选授先后。吏部尚书孙丕扬奏准实行。清朝沿用此法,凡月选官员均抽签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