供事
吏名。清朝京吏之一种。即在宗人府、内阁、中书科、翰林院、詹事府、文渊阁、上谕处、内廷三馆、各修书馆及各衙门则例馆办事之吏员。属宗人府、内阁、翰林院、詹事府者由民间考取;属内廷三馆及修书各馆者由内阁、翰、詹等衙门供事选送; 属则例馆者由各该衙门经承、贴写充补。役满可授从九品或未入流职。
清朝京吏供职于宗人府、内阁、上谕馆、文渊阁、翰林院、詹事府、中书科、内廷三馆等,皆称供事。见《清会典》。
吏名。清朝京吏之一种。即在宗人府、内阁、中书科、翰林院、詹事府、文渊阁、上谕处、内廷三馆、各修书馆及各衙门则例馆办事之吏员。属宗人府、内阁、翰林院、詹事府者由民间考取;属内廷三馆及修书各馆者由内阁、翰、詹等衙门供事选送; 属则例馆者由各该衙门经承、贴写充补。役满可授从九品或未入流职。
清朝京吏供职于宗人府、内阁、上谕馆、文渊阁、翰林院、詹事府、中书科、内廷三馆等,皆称供事。见《清会典》。
明清六部、清朝理藩院及内务府等衙门的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的通称。以其分司摄事,故名。又称司官。其他某些衙门与部院司官地位相当的办事官员,如清末军机章京、总理衙门章京等,也称为司员。
官名。元置,为储政院的佐官,员额二人,秩从三品。
官名。初为宫中侍奉之名目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始置为殿内省六局长官,各二人,正五品。唐朝改殿内省为殿中省,各局沿置,正五品下。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曾改大夫,咸亨元年 (670) 复旧。五代
① 参见“检校”。② 官名。辽朝袭唐制而设,指诏除而非正命之加官。始见于太祖九年(915),授齐行本为检校尚书、左仆射。辽之检校官名目繁多,有太师、太尉、太保、太傅、尚书、司徒、司空等等。有时尚在检校
官名。清朝内阁之职官。乾隆四年(1739) 始设。时非额设,仅于大学士奉差在外或内廷行走时才临时另简大臣协理阁务。十三年定为满、汉各一人,秩从一品。由尚书、总督内特简补授,仍各带本职。职责为佐理大学士
即“外帘官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太宗雍熙元年(984)置,隶翰林院,掌绘画及塑造。设勾当官二人,以内侍充任。其属有待诏、艺学、祗候、学生等。神宗熙宁六年(1073),改隶都大提举诸司库务司。哲宗绍圣二年(1095),改称
官名,掌助天子理万机。孝惠、高后置左右丞相,右丞相为正,左丞相为副。太尉周勃为右丞相,位第一;陈平为左丞相,位第二。汉与秦异,秦以左丞相为正,右丞相为副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汉书·陈平传》。左右
女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三年(1113),政尚书内省官制置,职事仿兵部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设置,见“县实业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