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翰局
官署名。明初太子东宫六局之一。洪武二年(1379)始置,设局郎一人,丞一人,以宦官担任,掌司文翰。二十八年罢。
官署名。明初太子东宫六局之一。洪武二年(1379)始置,设局郎一人,丞一人,以宦官担任,掌司文翰。二十八年罢。
见“太子左谕德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职丧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夏采下大夫属官,掌管百官丧事,按命品以定其规格,并主持丧事。下设职丧下士以佐其职,正二命,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大学职名。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,大学设训导长一人,秉承校长旨令,主持全校训导事宜。
官名。南北朝置。北魏末,贺拔胜兄弟皆以强弩将军任此。官名。北魏置,为州军府侍卫队之长。《魏书·贺拔胜传》记“正光末,……胜与兄弟俱奔恒州刺史广阳王渊。……渊……表为强弩将军,充帐内军主。弟岳亦强弩将军
即“司天散官”。金初自从七品而下止五阶。熙宗天眷(1138—1140)定制,自从四品而下,立为二十五阶。
官名。清朝督理漕粮之官员。隶属总漕。清初,凡南方各省督粮道不能亲押运船抵通,遂由总漕会同督抚于各省同知、通判中选委十六人以代,均秩正六品。执掌督运粮船,管束运军,查禁沿途迟延、侵盗、搀和等弊。抵通后由
官名。参见“左都御史”。官名。明始置,与左都御史同为都察院的长官,秩正二品,清沿置,无固定员额,不预都察院事,仅作为总督的兼衔,在其辖境内于行政权之外可兼行监察权,以表明其地位之特殊。参见“都察院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,掌官田岁入及湖泊山场渔猎,供应宫廷,隶宣徽院。初于世祖至元十四年(1277)设总管府,十六年又置扬州鹰房打捕达鲁花赤总管府。二十二年,合为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。置达鲁花赤、
官名。宋朝初年置,为馆职之一,任职一至二年,然后委以重任,并可超迁官阶。后亦作为特恩加授外任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官名。见“史馆修撰”。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建造房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