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东门取索司
官署名。宋初置,真宋景德三年(1006)改称内东门司。职掌参见“内东门司”。
官署名。宋初置,真宋景德三年(1006)改称内东门司。职掌参见“内东门司”。
明清河道总督的简称。见“河道总督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仁宗延祐三年(1316)由出蜡局改置,秩从五品,隶工部诸色人匠总管府,掌出蜡铸造工匠。置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员额四十八人,唐十二人,从八品下,掌出使推覆。其属官有评事史。宋初大理寺正、丞、评事都有定员,分掌断狱,后去正、丞、评事之名。统谓之详断官。明制左右寺评事各四人,掌刑
指边境上少数民族小国的国王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:“四夷国王,率众王,归义侯,邑君,邑长,皆有丞,比郡、县。”
官名。为太医院内部首领官。金制从八品,员额一人,掌诸医药,总判院事。为正五品,员额二人。
武职土官名。清制,贵州省置二人:贵阳府、思南府各一人。
官名。东汉末孙策置。为领兵武职。《三国志·宗室 ·孙辅传》: “(辅)以扬武校尉佐孙策平二郡。”官名,东汉末年孙策置,掌领兵征伐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辅传》:“孙辅字国仪,贲弟也,以扬武校尉佐孙策平三郡
武官名的合称,隋置,即武骑尉、屯骑尉、骁骑尉、游骑尉、飞骑尉、旅骑尉、云骑尉、羽骑尉、建节尉、奋武尉、宣忠尉、绥德尉、怀仁尉、守义尉、奉诚尉、立信尉。参看《通典·职官·武散官》。
官名。又称“委署掌盖”。清朝内务府武备院所属北鞍库之属官。额设三人,正八品。协掌伞房事。参见“掌盖”。
元、明、清三朝对少数民族地区世袭地方官之统称。明中期以后又称“土司”。元始设,凡以少数民族首领任地方官者即称之,其名号与流官无别。明清沿元制,且有发展。专设名号,以别于流官。又以领土兵及守土之别,分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