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侍少监
官名。唐玄宗天宝十三载 (754) 内侍省置监为长官,改内侍曰少监,置二员,从四品上;寻更置内侍四员,同为内侍省次官。
官名。唐天宝十三载(公元754年)改内侍置,为内侍省的副长官,员额二人。参见“内侍省”。
官名。唐玄宗天宝十三载 (754) 内侍省置监为长官,改内侍曰少监,置二员,从四品上;寻更置内侍四员,同为内侍省次官。
官名。唐天宝十三载(公元754年)改内侍置,为内侍省的副长官,员额二人。参见“内侍省”。
官名。参见“刑科左给事中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设。北面官,统领契丹军。设详稳等职。
驿站属吏,汉置,掌传递文书信件等。《汉书·魏相丙吉传》:“此奴吏边郡人,习知边塞发奔命警备事,尝出,适见驿骑持赤白囊,边郡发奔命书驰来至。奴吏因随驿骑至公车刺取,知虏入云中、代郡。”
郡分职吏名。汉代的郡若当交通枢纽或道路险阻,常特置道桥掾、史,专主修治道路之事。如武都有西部道桥掾,见《隶续》一一《李翕天井道碑》;河南尹有道桥掾,见《水经注·谷水》引《建春门石桥纪功柱铭》;蜀郡又有
官名。即右神策军护军中尉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理督造器物,《荀子·解蔽》: “工精于器而不可以为器师。”
郡分职诸曹之一。设有掾与史,见《巴郡太守张纳碑》题名。所谓“比”,《周礼·小司徒》有“三年则大比”之说,郑玄注: “大比谓天下更简阅民数及其财物也。”比曹所掌当是主管检核民数及财物。其职与户曹相近,可
即“北枢密院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最高审判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改大理寺设。掌最高审判,凡宗人府会审案件、国事重罪案件、各高审厅判决不服上控案件,各省审拟大辟案件,以及特旨交审案件,均以其为终审。置正卿一人,少卿
官场用语。宋朝百官赴政事堂,枢密院议事,称为巡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