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学处处长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军学处之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掌军学处事。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军学处之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掌军学处事。
官名。清末农工商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综理全司事务。
官名。宋仁宗嘉祐三年(1058)置,员一人,以朝官以上充任,为都水监副长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官名。宋初置,为都水监的副主官。见“都水监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始设于京师、奉天等地,宣统二年(1910)后各省渐设。省城、商埠、府、(首县)每处一所。掌审理不属初审厅管辖案件的一审及不服初审厅判决的二审案。置
官名。北周置。《元智墓志》建德五年(576)四月“迁为司御上士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五一)正三命。官名。北周置,府属不详,秩正三命。参见“典驭下大夫”。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盐铁七案之一。掌商税事务。
官名。即太子家令寺丞。
签书枢密院事省称。
官署名。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冬,西藏驻五台山堪布罗桑巴桑奉达赖指示前往南京见蒋介石,罗桑回藏后转交蒋介石致达赖的信,此为西藏与国民党政府接触之始。次年,蒋介石曾派北平雍和宫堪布贡觉仲尼为“赴藏
见“两京武库丞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 从九品上。 参见“牸牛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