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田案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隶户部左曹,掌农田及田讼事务,奏报丰稔,验水旱虫蝗,劝课农桑,请佃地土,令佐任满赏罚,缴奏诸州雨雪,检按灾伤逃绝人户等事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隶户部左曹,掌农田及田讼事务,奏报丰稔,验水旱虫蝗,劝课农桑,请佃地土,令佐任满赏罚,缴奏诸州雨雪,检按灾伤逃绝人户等事。
门士即门卒,掌守门。《后汉书·郭符许列传》:“庾乘字世游,颍川鄢陵人也。少给事县廷为门士。”注:“(门)士即门卒。”北魏镇府僚属。《魏书·薛虎子传》记“文明太后临朝,出虎子为枋头镇将,……因小过黜为门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尉古真传》: “太宗时,(尉地干)为左机令。世祖少而善之,即位,擢为库部尚书,加散骑常侍、左光禄大夫,领侍辇郎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,统率虎贲郎担当侍卫皇帝之任。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从五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唐置,即武贲郎将,唐初为避高祖李渊祖父李虎名讳改。
官名。清朝西藏嘎厦所属官员之一。隶于噶伦。办理文书交际之事。设七品官三人。缺出拣选东科尔沁地明白者充补。唐古特官。清分设于前后藏,秩七品,属唐古特文官。前藏员额三人,为噶厦办事处书记;后藏员额不定,佐
仓库名。明置于南北两京,各设副使一人,不入流。掌贮京城粮食等。
官名。见“公府典宾曹”。
宋朝特别法之一。全称“诸仓乞取法”。宋初,吏人无俸禄,无以养廉。神宗熙宁三年(1070),因京师军粮仓吏人克扣军粮,遂给仓吏俸禄,定约束十条,严惩请托、勒索,称为仓法。其后,朝廷各司及州郡吏人皆依此法
① “治书侍御史”的简称。②汉朝诸侯王国属官,由尚书改名。掌出纳文书。秩比六百石。两晋南朝置为王、公、侯等国属官,大国员四人。官名,汉置。1、王国置此官,即尚书改名,俸比六百石,掌文书期会等曹事。
官名。嚣即敖,莫敖原为战国时楚国卿号。秦汉之际项羽所立西楚国沿用。
见“僧正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