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典二二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初级审判厅

初级审判厅

官署名。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后始设于京师、东三省,宣统二年(1910)各省渐设。省城、商埠、府、州、县均设。掌较小民刑案件的一审。置推事一至二人,并录事等。附看守所一处。


官署名。清末于各首县置初级审判厅一至二厅。宣统二年(公元1910年)法部奏准直省省城、商埠各级审判厅、检察厅厅数及设官员额,全国设初级审判厅共八十八厅,各厅设推事,秩从六品,员额不等,全国有六十五厅各设一人,二十二厅各设二人,仅有一个厅设三人;录事二人,秩从九品。初级审判厅不设长官,以推事资深者一人为监督推事,主管厅务。本厅于轻罪为初审,由推事一人审断,采取独任制。北洋政府沿置,管辖第一审民事、刑事案件。因事务繁简不同,设推事一人或二人以上,诉讼案件由推事一人独任办理。只设推事一人的初级审判厅,其行政事务由地方审判厅厅长监督;设推事二人以上的则以资深者一人为监督推事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四月裁撤,其所掌事务改由地方审判厅内设置的简易庭或地方分庭办理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某国小将军

    官名。见“某国详稳司”。

  • 光迎主簿

    官名。北齐置,为州、郡、县属官,与光迎功曹同掌迎接新任长官诸事,位在同级主簿上。南朝陈诸州亦置,任此职者能优先入仕。

  • 名籍案

    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属吏部,掌官员名册。南宋因之。

  • 引进司使

    官名。宋置,为引进司长官,掌臣僚、蕃国进奉礼物及引导外宾之事。其佐官为副使。

  • 乌、科、唐、恰审判处

    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于乌里雅苏台、科布多、唐努乌梁海、恰克图各地均设置审判处,相当于地方审判厅。其审判管辖区域与各该地区参赞或民政员管辖的区域相同。其职掌为地方案件第一审及初级案件第二审。各地审判处设

  • 左辅相

    官名。西晋时鲜卑拓跋猗卢置。代人卫雄自左将军、云中侯任之。见《魏书·卫操传》。

  • 上直军

    明代皇帝直辖的宿卫军。见“京卫”。

  • 譏(讥)察使

    见“提举譏察使”。

  • 神仕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鬼神地示之事。《周礼·春官》: “神仕者无数,以其艺为之贵贱之等”,“掌三辰之法,以犹鬼神示之居,辨其名物。以冬日至致天神人鬼,以夏日至致地示物鬽。以â

  • 右羽林率中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右羽林率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