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部事
官名。宋初,国家财计归三司,户部无职掌,止置判部事一人,以两制以上充,以受天下上贡、元会陈于庭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三·户部》。
官名。宋初,国家财计归三司,户部无职掌,止置判部事一人,以两制以上充,以受天下上贡、元会陈于庭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三·户部》。
宋代称京朝官递迁之法为转官,与选人递迁之法称循资相对应。
爵名。为西汉武功爵第十级。武帝时以军国财用不足,故置武功爵,令民得以钱谷买之。自第七级千夫以上即可亨受免役优待。爵名,汉武帝置,为武功爵的第十级,用以奖赏军功或犯人赎罪。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:“有司请令
官名。东汉末置。《三国志·袁术传》:“举孝廉,除郎中,历职内外,后为折冲校尉。”为领兵武职。曹操、孙权亦置。官名,东汉末年袁术置,为领兵武官,其职位低于将军、高于都尉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袁术传》:“以侠
官名。①清末陆军部军医司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,由副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。掌军医司事。② 清末海军部军医司之长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,掌军医司事。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。
科举取录进士名目。唐朝新及第进士于赐宴之日,先选同榜中年最少者二人去琼林折花,迎接状元,并吟诗,称探花郎。此制后废。南宋用以称贡举文、武科殿试第三名。明、清沿宋制,赐进士及第,授翰林院编修。清朝武科授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供使役驯养野兽及守护王宫。《周礼·秋官》:“貉隶,百有二十人”,“掌役服不氏而养兽而教扰之,掌与兽言。其守王宫者,与其守厉禁者,如蛮隶之事。”官名。周设此官,负责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司隶下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掌徒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署名。宋朝翰林院置,掌抄写诏命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设待诏、艺学、书学祇候、学生等。
官名。即太子左宗卫率,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改,唐高祖武德五年 (622) 复名左宗卫率。
官署名。①即光禄寺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 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名光禄寺。②渤海国置,有令、丞。官署名。唐光宅元年(公元684年)改光禄寺为司膳寺,以司膳寺卿与少卿为正副长官。神龙元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