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典二二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别火

别火

官名。掌管改火。汉武帝太初元年把秦朝的典客改名为大鸿胪,其属官有行人、译官、别火三令丞。别火为狱令官,掌管改火。《论语·阳货》:“钻燧改火。”朱注:“燧,取火之木也。改火,春取榆柳之火,夏取枣杏之火……”改变烧用的柴火叫改火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典客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郡医曹

    郡分职诸曹之一。汉置,主医药之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华佗传》记沛“督邮徐毅得病,佗往省之。毅谓佗曰:昨使医曹吏(当作史)刘租缄胃管讫,便苦咳嗽,欲卧不安。”时在东汉之末。

  • 提举常平茶盐司

    官署名。宋中兴后,通置提举常平茶盐司,掌常平、义仓免役之政令等,凡官田产及坊场、河渡收入,按额拘纳;收籴储积,时其敛散以便民;根据产量高下,以平定其役。茶盐司本掌给卖钞引,通商阜财,时至所部巡察,禁止

  • 桑洛娥眉州管民提领所

    官署名。元置,属宣徽院,设提领、副提领各一人。

  • 火长

    古代的小军官.《新唐书·兵志》:“十人为火,火有长。火备六驮马。”唐府兵之制,以十人为火,置火长。

  • 建制步兵

    脱离战车独立编制的步兵。《左传·僖公二十八年》记“晋作三行以御狄”,是最早出现的建制步兵。建制步兵建立后,在相当长时间内并没有广泛使用于战争,主要是驻扎在边陲山区以及后方城邑,担任边防和卫戍任务。延至

  • 清廉守节政术可称堪任县令科

    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吏治类科目。贞元四年(公元788年)诏举, 李巽及第。

  • 准备差遣

    官名。宋朝都督、制置使、总领、留守、安抚使、转运使、三衙长官等属官。临时派遣处置各种事务。官名。宋代都督府、制置使司、总领所、留守司、安抚使司、转运使司、三衙长官等所属,以备临时派遣处置各种事务。

  • 神乐署

    清朝乐部所属之机构。掌管郊庙祠祭奏乐事务。乾隆十九年(1754)改神乐所置,设署正,署丞为长官。下设协律郎五人,司乐二十五人,乐生一百八十人,舞生三百人。宣统三年(1911)并入典礼院。官署名。清置,

  • 左典军

    官名。三国吴置中、左、右典军,掌宿卫禁军,为皇帝身边亲信之臣。贺邵自此职迁任中书令。官名,三国吴置,掌宿卫禁军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贺邵传》:“孙皓时,入为左典军,迁中书令,领太子太傅”。

  • 安抚制置使

    官名。南宋高宗建炎三年(1129)始置于浙西,不久诸州守臣亦加此衔,且许便宜行事。绍兴四年(1134)又置于江西。与安抚制置大使行移文字,许用公牒。属官有参谋、参议、主管机宜书写文字等。其官署为安抚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