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典二二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加官

加官

指官吏于本职之外所加领的其它官衔。汉朝凡侍中左右曹、诸吏、散骑、中常侍皆加官,所加或列侯、将军、卿大夫、将、都尉、尚书、太医、大官令至郎中,无员,多至数十人; 给事中所加或大夫、博士、议郎、掌顾问应对,位次中常侍。皆为侍从之职,所加者可入侍禁中。西汉为内朝官,地位显要,权力很大,多由皇帝亲信担任。魏晋除特进外,举凡三公、二大、诸名号将军等,皆可为加官; 侍中、散骑、给事中等自后为实职,有员数、职掌、官署。隋唐至元,皆设加官。明朝所加多为荣衔,如勋戚、文武大臣加公、孤官或东宫官,尚书、侍郎由翰林出身者加学士衔。亦有为便宜行事加官遂成定制者。如明中叶后,总督、巡抚皆加都御史或副、佥都御史衔。清朝以太师、太傅、太保(正一品),少师、少傅、少保(从一品),太子太师、太子太傅、太子太保(从一品),太子少师、太子少傅、太子少保(正二品)为加衔,皆无职掌、员额、专授,实为虚衔。


官吏在原职之外再上某种官衔,享受某种特殊待遇。就汉朝说,加上“奉朝请”,就可参加某种朝会,加“侍中”、“中常侍”、“给事中”、“左右曹”等,就可出入禁中,侍从皇帝左右。其后,历代多沿置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右藏丞

    官名。北齐置为太府寺右藏署次官。隋朝沿置,四员。唐朝置三员,升正九品上。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金朝改右藏库副使,隶太府监。

  • 选侍

    内命妇名。明置,一为皇帝之妾。《明史·李康妃传》记光宗时有二李选侍,人称东、西李;一为太子之妾。《明史·孝和王太后传》记其“初侍光宗东宫为选侍。”

  • 散臣监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五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。

  • 织造监督

    官名。见“织造”。官名。清沿明制,设织造监督(也称织造),派驻江宁(南京)、苏州、杭州等地,明代由宦官充任,清代从内务府官员中选派,在驻地为钦差官,与地方最高长官平行。掌供应宫廷及公用丝织物,对内廷任

  • 三司河渠司

    官署名。宋仁宗皇祐三年(1051)置,掌修治黄河、汴河堤岸及开浚等事。初以三部副使及判官主其事,后特置都大提举河渠司。嘉祐三年(1058)废,另置都水监领其事。官署名。宋皇祐三年(公元1051年)置,

  • 都内令

    官名。西汉属大司农,主国家所藏货币、布帛等财物,有丞。西汉晚期,国家财政收入除支付官吏俸禄外,余皆藏于都内。东汉省。帑藏由大司农部丞主之。官名,汉置,也简称都内,属大司农,掌京师库藏。有丞。见《汉书·

  • 瞻人郎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
  • 翰林兼国史院

    官署名。元中统初,世祖以王鹗为翰林学士承旨,未立官署。至元元年(公元1264年)始置翰林学士院。四年(公元1267年),改为翰林兼国史院。二十年(公元1283年)与集贤院合并,称翰林国史集贤院;二十二

  • 右龙虎军将军

    官名。辽朝置,属南面官。加官,无实职。在左龙虎军将军下。

  • 宿卫给事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阉官传》:“(张)宗之兄鸾旗,中书侍郎、东宫中庶子,兼宿卫给事。”参见“给事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