勤务督察长
警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设于地方警察厅,掌督察所属警员的执勤事务。
警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设于地方警察厅,掌督察所属警员的执勤事务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本路税赋钱谷、仓库出纳、权衡度量。天德三年(1151)设于上京路济州。四年,改为济州路转运司。
京师分区警察署的派出机构。北洋政府时期设置,为统辖派出所的巡官处理内外勤务的办公处所。
官署名。北宋徽宗宣和(1119—1125)年间,蔡絛为遨取宠信而建议创置。拘括四方金帛及府藏所储,入藏此库,作为皇帝私财。官库名。宋宣和间,蔡绦为博取徽宗的宠信创建宣和库,掌收储财物,分列泉货、币
掌天文的官。《后汉书·天文上》:“奏燔诗书,以愚百姓,六经典籍,残为灰炭,星官之书,全而不毁。”
北洋政府总统府军事处的长官,掌总统府侍卫之事。
官名。西汉置,属执金吾,为式道中候副职。东汉省。官名,西汉置,属执金吾,为式道中候之副,车驾出,掌佐式道中候在前清道,还,持麾至宫门,宫门乃开。参看“式道候”条。
官名。简称“仪制司员外郎”。明清礼部仪制清吏司之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仪部员外郎设,一人,从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员外郎一人。七年(1650)增设满洲员外郎。
国民党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。掌理有关军事命令的宣达、文件的呈转及其他有关军务事项。设中将局长一人,中、少将副局长一人或二人,少将高级参谋五至七人,上、中、少校参谋十五至二十一人,中、少校副官一至四人,
官制用语,即拜官授职。汉朝也称官员改任它官。《汉书·景帝纪》: 中元二年(前148)“列侯薨及诸侯太傅初除之官,大行奏谥、诔、策。”颜师古注引如淳曰:“凡言除者,除故官就新官也。”历代沿用。又,免除官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之职官。宣统二年(1910) 设,俱以正参领 (正三品) 以次军官充之,共四员。供大臣、副大臣差遣及传达命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