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明朝掌管巡关的巡按御史。宣德四年 (1429) 始置,正统十年 (1445) 后改以户部主事掌钞关之事。
官名,金朝置。从六品,掌修合发卖汤药。其佐官直长,正八品;都监,正九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
官名。为魏晋与南朝尚书曹郎之一,“主法制”。见《宋书·百官志上》。
海军相当官。北洋政府海军总司令处设置,掌军械事务。
官名。渤海国官,左六司义部属官,位郎中下。
官名。晋朝改协律都尉置,职掌略同,隶太常。南朝宋、齐省,梁、陈复置。参见“协律都尉”。官名。晋置,掌乐律,为乐官。见《通典·职官七·太常卿·协律郎》。
官署名。全称“开封府界提点司”。北宋真宗景德二年(1005)置,掌提辖开封府所属诸县刑狱、兵民,肃清贼盗,兼管仓场库务及沟洫河道之事。设提点、同提点,以朝官以上充任。属吏有勾押官一人,典七人。神宗元丰
官名。即右骁卫大将军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(684) 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名右骁卫大将军。
官署名。金沿宋弘文馆之制置,掌校译经史。设官有知院,从五品;同知宏文院事,从六品;校理,正八品。
见“马步军专勾司”。官署名。宋初为三司马步军专勾司,属三司,掌诸军兵马逃亡、收并的簿籍以及诸司库务出纳的数额,向粮料院批送文历以审核和防止发放俸禄时的舞弊行为。置勾当官一人,以三班使臣充任,后改任京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