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八省
政区名。清初地方政区因袭明制、惟改南直隶为江南布政使司,北直隶为直隶、于是有直隶一、布政司十四(江南、浙江、江西、福建、湖广、山东、山西、河南、陕西、广东、广西、四川、云南、贵州),号为十五省。后又自陕西析置沉肃、分湖广为湖南、湖北、又分江南为江苏、安徽、共为十八省、为清代版图中的汉族地区、为前明旧疆、亦称为本部十八省。
政区名。清初地方政区因袭明制、惟改南直隶为江南布政使司,北直隶为直隶、于是有直隶一、布政司十四(江南、浙江、江西、福建、湖广、山东、山西、河南、陕西、广东、广西、四川、云南、贵州),号为十五省。后又自陕西析置沉肃、分湖广为湖南、湖北、又分江南为江苏、安徽、共为十八省、为清代版图中的汉族地区、为前明旧疆、亦称为本部十八省。
官员任用方式之一, 金元之制,自从九品至从七品职事官均由吏部拟注,称为部选。
官名。周设此官,掌收染草。《周礼·地官·掌染》:“掌以春秋敛染草之物,以权量受之,以待时而颁之。”
官名。渤海国官,宗属寺次官。
官名。南宋置,为四辖之一。孝宗隆兴二年 (1164),令选通判、知县资序人充任。外补则为郡守,内迁则为寺、监丞簿,或直接升任杂监司。
①官署名。即主爵曹。北齐为吏部三曹之一,掌封爵事,置郎中一员。隋朝置为吏部四曹(司)之一,设侍郎、员外郎各一员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侍郎为郎,废员外郎而置承务郎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改郎为郎中
北洋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。袁世凯于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五月一日公布其御用的“新约法”。因为“新约法”规定以大总统直接兼任行政首长,原来居于内阁地位的国务院当然不容许再存在,遂于五月三日取消国务院
官名。金元教坊阶官。金为二十五阶之第十一阶,秩正六品下。元为十五阶之第六阶,正五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教坊官,自从四品起,以下分为二十五阶。正六品下,称嘉成大夫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,参看“教坊”
旧时,官员遭父母或祖父母之丧,须解职,在家居丧,称守制。子为父母守制,居丧三年,丁忧二十七个月,其间不计闰,扣足二十七个月为满,然后除服。出继为人后者,为所后父母居丧。孙及曾孙为其祖父母、曾祖父母承重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右射声率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又称“圆明园营总”,圆明园八旗护军营统兵长官。雍正二年 (1724) 设,额设八人,每旗一人,正三品。掌率营众警夜巡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