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金国史院置,从九品,掌修国史,地位在编修官之下。
官名。简称贵州司郎中。① 明清户部贵州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设一人,宣德(1426—1435)中增设二人,南京户部贵州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正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,汉郎
掾史属为掾史和属之合称,即三公府、将军府诸曹之正、副二长官,掾史(一般称掾)为正,属为副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一·太尉·掾史属》,参看“掾”、“掾史”条。
官名。宋初置,属东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及医官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定为同七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,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重定武臣及医官阶官名,改医
宦官名。明朝内府二十四衙门各监、司、局及内府各供用库多有设置,无定员。
官名,汉置。汉朝公府及郡国分曹办公,曹的正长官称“掾”,副长官称“属”或“史”。但也有称“副掾”的。《史晨后碑》载鲁国孔庙置副掾及百石卒史。
清朝都察院经历厅下属之办事机构。置经承一人,掌启用印信。
官名。北魏置,职掌不详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官名。战国楚置。掌监督饮食卫生。《新序·杂事四》: “楚惠王食寒葅而得蛭”,“则庖宰、食监法皆当死”。官名,西汉置,为宫官,掌监御用膳食。《汉书·霍光传》:“(昌邑王)诏太官上乘舆食如故。食监奏未释服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六品中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