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御卫大将军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置,为十二卫大将军之一,置一员,正三品,总其府事,并统诸鹰扬府。唐初沿置,高祖武德五年 (622) 改右领军卫大将军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置,为十二卫大将军之一,置一员,正三品,总其府事,并统诸鹰扬府。唐初沿置,高祖武德五年 (622) 改右领军卫大将军。
王女封号名。《后汉书·皇后纪》:“汉制,皇女皆封县公主,仪服同列侯;其尊崇者加号长公主,仪服同蕃王。诸王女皆封乡、亭公主,仪服同乡、亭侯。”注:“乡、亭侯视中二千石。”
清朝外官缺分之一。属此缺者有云南之元江、鹤庆、广南、普洱、昭通、镇边等府、厅通判、同知,镇雄、恩乐、恩安、永善、宁洱、宝耳等州、县,贵州之古州兵备道,黎平、镇远、都匀、铜仁等府同知,清江、都江、丹江通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东王府,员额二十四人,官阶为职同将军。参见“典炮”。
民国五年(公元1916年)设置,见“护国军军政府军务院”。
县的等级之一。北魏始分县为大、中、小三级,北齐改称上、中、下,每级中又分上、中、下,共为九等。隋初除京县外,依北齐之制,分县为九等,开皇十九年(公元599年)起,惟分上、中、下三等。唐制以六千户以上为
军事机构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军事委员会派驻特定省份办理“绥靖”事宜的军事机关。以“绥靖主任”为主官,其职权常与省政府相交错,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三月十三日行政院与军事委员会会衔颁布《调整省
官名。即“河南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五代始置,为侍卫亲军步军统兵长官。宋朝沿置,一员,掌禁军步军诸指挥名籍,凡统制、训练、番卫、戍守、迁补、赏罚,皆总其政令,为三衙长官之一,地位颇重,俗称步帅。徽宗政和四年 (1114) 定其品序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属三司盐铁,掌旬设、节料、斋钱、餐钱、羊豕、米面、薪炭、陶器等物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随三司废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匡人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蕃部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下设司匡中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匡人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