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宗寺正卿
官名。见“司宗寺”。
官名。见“司宗寺”。
官名。清朝健锐营之职官。额设二人,左、右翼各一人,于前锋参领内补放兼管。正三品。分掌左、右翼之营卒。
东宫武官名。晋初,置中卫率,泰始中分为左右,各领一军。惠帝时愍怀太子在东宫,加置前后二率。成都王颖为太弟,又置中卫率,是为五率。南渡后,省前后二率,孝武帝于太元中又置。南朝唯置左右二卫率。北齐置左右卫
宋朝法令文书名。即长期适用的敕文汇编成册者。如《太平兴国编敕》、《咸平编敕》、《天圣编敕》。其中,除诏敕正文外,常附有看详、申明、指挥、赦书、德音等。与律并行,且有优先适用效力。
宋代州的审判机构之一,即州判官或推官的衙门。判官和推官之秩均为八品,不过判官的次序在前,二者或并设或单设,职掌完全一样。
官名。北宋初,国子监有印书钱物所。太宗淳化五年(994) 改称,以京朝官充任。掌印经史及其他书籍。神宗元丰三年(1080)省。南宋复置。官名。宋初国子监有印书钱物所,淳化五年(公元994年)改置书库监
官名。三国魏置,四品。西晋时与前军、后军、右军将军合称四军。领营兵千人,掌宿卫。西晋初属中军将军,后属领军将军 (中领军) 。员一人,四品。东晋哀帝兴宁二年 (364)改为游击将军,后复置此职。南朝宋
指小官,小官称末班。见《称谓录》。
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各以布政使司为别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山东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部下分设四科:
官名。清末海军统领官。光绪十四年(1888)置北洋海军提督一人,从一品,统率该舰队。中日甲午战后裁。宣统元年(1909)复置海军提督一人,副都统加正都统衔,为巡洋、长江两舰队统制官。武官名。清末置,为
官署名。明朝置,为供应宫廷薪炭的机构之一。隶内府惜薪司,设佥书、监工以督其事,皆以宦官为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