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考
官吏考课方式之一。唐代考课之制,分司考与校考。以诸司之长每年考核其属下的功过,分为九等,称为司考或初考。初考完毕之后,送尚书省总考,称为“校考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吏考课方式之一。唐代考课之制,分司考与校考。以诸司之长每年考核其属下的功过,分为九等,称为司考或初考。初考完毕之后,送尚书省总考,称为“校考”,参见该条。
清朝授官班秩之一。指同品级官员调补之班次,有多途: 以开列具题调者,吏部尚书以五部、理藩院尚书调; 以保举调用年满更换者,户部三库郎中以宗人府理事官、部院宗室郎中、理藩院步军统领衙门内务府满洲郎中调;
官署名。《辽史·百官志二》记辽有五冶,属北面冶官,设五冶太师以主之。其余未详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舞蹈用具。《周礼·春官》“司干,下士二人,府二人,史二人,徒二十人”,“掌舞器。祭祀,舞者既陈,则授舞器。既舞,则受之。宾飨,亦如之。大丧,廞舞器。及葬、奉而
官名。元代设于中书省,掌出纳四方文移缄滕启折之事。秩正八品,中统元年(公元1260年)员额二人,至元三年(公元1266年)减为一人。
官名。永安是东汉时皇宫北宫东北另一小宫之名,有园观,在钩盾令之下设永安丞以掌管之。
官署名。即“四川清吏司”。
官名,西汉置,属乐府,掌管乐人。《汉书·东方朔传》:“时有幸倡郭舍人……上令倡监榜舍人,舍人不胜痛。”
将军名号。西汉武帝时有代郡将军公孙敖。代郡为地名。杂号将军名,汉置,武帝时公孙敖曾任代郡将军,掌征伐。
官员或公务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规定,记大过和记过均为县知事惩戒的第三等。国民党政府在抗战以前规定,公务员考绩总成绩列第五等者得受记过处分。
官名。清朝内阁之属官。俗称“阁学”。康熙九年(1670),改内三院学士设。定制满六人、汉四人,秩从二品。初皆兼礼部侍郎衔,乾隆五十八年(1739)停止兼衔。额缺列于内阁典籍厅,但并不在厅办公,而以内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