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郊上士、中士、下士
官名。北周置司郊上士,正三命;司郊中士,正二命;司郊下士,正一命。掌郊祀之事,属春官府典祀中大夫。《周书·孝闵帝纪》:“元年(公元557年)春正月辛丑,即天王位,柴燎告天。壬寅,祠圆丘。……癸卯,祠方丘。辛亥,祠南郊。二月癸酉,朝日于东郊。”
官名。北周置司郊上士,正三命;司郊中士,正二命;司郊下士,正一命。掌郊祀之事,属春官府典祀中大夫。《周书·孝闵帝纪》:“元年(公元557年)春正月辛丑,即天王位,柴燎告天。壬寅,祠圆丘。……癸卯,祠方丘。辛亥,祠南郊。二月癸酉,朝日于东郊。”
官名。即“屯田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年(1283)由岭南广西道提刑按察司改名,设使、副使等,二十八年,改肃政廉访司。
官署名。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官名,即“督邮”。为郡佐吏,掌监督属县,督送邮书,追捕盗贼,纠举违法、宣布教令,审理诉讼等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州郡》:“有五部督邮,曹掾一人。”参看“督邮”条。
官名。东汉置,属卫尉,为北宫卫士令副贰。员一人,秩三百石,领员吏七十二人,卫士四百七十一人。掌北宫卫士,徼巡宫中。官名,东汉置,属卫尉,为北宫卫士令之副,佐令掌北宫卫士,徼巡宫中。参看“北宫卫士令”条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酿酒及税收。设在京都及真定以外、课二万贯以上之地。课及十万贯以上设使、副使、小都监各一员,司吏三人; 五万贯以上者设使、副使各一员,司吏三人; 二万贯以上设使及都监各一员,司吏二人。
官名。宋朝都督、制置大使、经略使等属官,临时派遣处置各种事务。军事幕职名。宋置,为都督、制置大使、经略使等所属,以备临时差遣,处理军中各种杂务。
官名。三国吴孙皓置。《江表传》:“(孙)皓以(何定)为楼下都尉,典知酤籴事,专为威福,而皓信任,委以众事。”(《三国志·三嗣主传》裴松之注引)官名,三国吴孙皓置,掌买酒买米等事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皓传
内官名。皇帝嫔妃。唐朝内官置为九嫔之六,正二品。宋朝为内命妇之一,位修容下、充仪上,正二品。金朝亦为九嫔之六,正二品。女官名。隋唐金皆置,为九嫔之一,正二品。修,也写作“脩”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内官
官名。。亦称“典乐大臣”。清朝乐部之长官,掌部事。乾隆七年(1742)设,以礼部满洲尚书一人兼充,或从王大臣内知乐者特旨简派,无定员,后亦由各部侍郎兼总管内务府大臣者充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