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同凭由司
官署名。宋朝置,属入内内侍省,掌禁中宣索物品,给其要验,破除金银宝货钱帛合同事。设监官二人,以入内内侍充任; 典四人,主管官二人,以内侍充任。
官署名。宋朝设此官署,掌管宫中财用,凡宫中需求、殿前赏赐,都由其拨付。见《宋史·职官六·入内内侍省》。
官署名。宋朝置,属入内内侍省,掌禁中宣索物品,给其要验,破除金银宝货钱帛合同事。设监官二人,以入内内侍充任; 典四人,主管官二人,以内侍充任。
官署名。宋朝设此官署,掌管宫中财用,凡宫中需求、殿前赏赐,都由其拨付。见《宋史·职官六·入内内侍省》。
官署名。即内侍省,唐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内侍省。官署名。唐光宅元年(公元684年)改内侍省为司宫台,神龙元年(公元705年)复旧。
官名。春秋时楚、陈、唐等国置。掌司法、刑狱、治安。相当于它国司寇职。《左传·文公十年》:“臣归死于司败也。”杜预注:“陈、楚名司寇为司败。”《左传·定公四年》:‘子常归唐侯,自拘于司败。”《史记·仲尼
官名。殷朝始置。西周沿置。掌邑的行政长官。《殷虚文字外编》第三四片: “癸酉卜,王贞,自今癸酉至于乙酉,邑人其见方印不其见方执,一月。”官名。西周时置,为乡遂组织中乡的长官,见《师䢅鼎》
官名。同“虞人”。掌管理山泽。春秋战国秦石鼓文写作“吴人”。《石鼓·吴人》: “吴人怜亟”,郭沫若注: “‘吴人’,即虞人,盖山虞、泽虞之类。”参见“虞人”。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统五营营兵,负责侍卫皇帝。《三国志·孙和传》:“(孙)权欲废和立亮,无难督陈正、五营督陈象上书。”官名,三国时吴置,掌领五营之兵,护卫皇帝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和传》:“权欲废和立亮,无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。职准录尚书,掌铨查六宫,一品。
宋朝法令、法制文书名。唐朝法令、法制文书有律、令、格、式。德宗时选律学之士,取至德(756—758)以来制敕掇其可为法者藏之,而不名书。宪宗时删天宝(742—756)以后敕为《开元格后敕》。文宗命尚书
官名,为祝官之一,掌秘祝。《史记·封禅书》:“祝官有秘祝,即有灾祥,辄祝祠移过于下。”注:“《正义》:谓有灾祥,辄令祝官祠祭,移其咎恶于众官及百姓也。”《汉书·文帝纪》十三年:“夏,除秘祝。”注:“应
职官封号名。西夏朝设。授七品。又称武孝恭敬东南姓关上立土,下有功障、禄召等数种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四年(1371)置,初隶王相府。十三年罢王相府,改隶王府长史司。设典宝正一人,正八品,副一人,从八品。掌诸王宝符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