吏科左给事中
官名。明清吏科之副长官。佐都给事中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(1391)设,左、右各一人,秩从八品。永乐(1403—1424)中升从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沿设,左、右满、汉均各一人。康熙四年(1665)裁。
官名。明清吏科之副长官。佐都给事中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(1391)设,左、右各一人,秩从八品。永乐(1403—1424)中升从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(1661)沿设,左、右满、汉均各一人。康熙四年(1665)裁。
宫中女官名。见“司宾”。
官名。《汉书·李广传》与《汉书·郊祀志》有望气及望气佐,应是太史令的属官。
女官名。宫中侍书官。宋孙光宪《北梦琐言·云芳子魂事李茵》:“(唐)僖宗幸蜀年,有进土李茵,襄州人,奔窜南山民家,见一宫娥,自云宫中侍书家云芳子,有才思,与李同行诣蜀……行及绵州,逢内官田大夫识之,乃曰
爵级名称。太平天国前期以东王、西王为一等王;后期有总理朝政的干王洪仁玕为一等王。
官署名。明世宗嘉靖二十九年 (1550)于京军三大营(五军营、神机营、神枢营) 之上置戎政府,设武臣一,称总督京营戎政;文臣一,称协理京营戎政。其下设副将、参将等官二十六员。隆庆(1567—1572)
官署名。或名提举坑冶司。宋朝置,掌收山泽之利,鼓铸泉货,以供国家之用,设提点坑冶铸钱公事等官领之。凡地利所入及铸钱,岁有定额,视其盈亏而行赏罚。参见“提点坑冶铸钱公事”。
官名。金置,《金史·河渠志》载:“泰和元年(公元1201年)尚书省以景州漕运司所管六河仓岁税不下六万余石,其科州县近者不下二百里,官吏取贿延阻,人不胜苦,虽近官监之亦然。遂命监察御史二人往来纠察之。”
官名。北齐置。属领左右府,下统刀剑备身副都督,刀剑备身五职及刀剑备身等,掌侍卫皇帝左右。从四品上。
官名。匈奴置。由四贵姓中的须卜氏(一译作卜氏)充任。
官名。又称“邦司寇”。战国魏置。中央政府高级官员,掌刑徒及督造兵器。魏惠王九年(前361)迁都大梁,故名。《三代吉金文存》卷三第四三页:“(梁)廿又七年, 大(梁)司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