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舅都监
官名。见“国舅乙室已大翁帐详稳司”。
官名。见“国舅乙室已大翁帐详稳司”。
官名。明清设置,参议通政使司事务。见“通政使司”。
春秋前期齐国执政者国氏、高氏称为“国之二守”,位为上卿。至春秋后期,改设为右相、左相。
官名。周设此官,掌察四方邦国之事。见《周礼·秋官·序官·掌察》。
官名,隋初州置功曹参军事,开皇三年(公元583年)罢郡,以州统县,改功曹参军事为司功参军事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炀帝改州为郡,改司功参军事为司功书佐。参见“司功参军事”。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上校,掌理海军航务。
见“军巡使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工部营缮司所属五大厂之一。掌贮木材,以供营缮。
官名。隋代京师之市置四十肆长,掌交易之市,属廪市署管辖。
渤海政堂省左、右六司中的次等司。左六司中为爵、仓、膳部,右六司中为戎、计、水部。不置卿,只有郎中、员外。
明成祖永乐五年(1407)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,长春苑属清河监。苑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,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参见“清河监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