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,汉置,出盐多的郡县置盐官令,或称盐令,掌收盐税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·边县》:“凡郡县出盐多者置盐官,主盐税。”“随事广狭置令、长及丞。秩次皆如县道。”
官名。北魏前期置,为尚书省诸曹长官之一,管理国家粮仓及征课事务。官名。太仓为中央的粮食仓库,后魏设太仓尚书,职务同太仓令。参看“太仓令”条。
官署名。辽朝南面官。又称“东京户部使司”。掌东京路赋税、度支、盐铁等事。与上京盐铁使司、中京度支使司、南京三司使司、西京计司合称五计司。设户部使等职。
官名。为天朝典官,掌头关的稽查与税收事务。参见“提中关”。
海关征税部外班洋员,属验查官,分超等验估与验估二级。见“征税部”。
民国时,因特殊情形在特定区域所设的法院,如当时上海的特区法院即是。
见“横班”。宋初武臣本官阶。见“横行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设置于京师顺天府,掌境内税务工作。设大使一人,从九品,副使一人。
官署名。①即光禄寺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 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名光禄寺。②渤海国置,有令、丞。官署名。唐光宅元年(公元684年)改光禄寺为司膳寺,以司膳寺卿与少卿为正副长官。神龙元年
官署名。渤海国置,有监、少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