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院校书郎
官名。元置,属太史院。秩正八品,员额二人,掌校正历书。
官名。元置,属太史院。秩正八品,员额二人,掌校正历书。
汉朝选拔官吏的方式之一。汉朝选内朝侍奉官时,士人凡有一伎一艺为帝王所需者,经选拔即可为侍奉郎官。《史记·佞幸传》:“邓通,蜀郡南安人也,以濯船为黄头郎。”因能划船被选拔为划船的侍奉官,因其头戴黄帽,故
即“太子步兵校尉”。
春秋时期贵族世袭的官职。《左传·成公三年》: “若不获命,而使嗣宗职。”杜预注: “嗣其祖宗之位职。”
诏狱名。西汉少府所属有居室,武帝时于此置狱,以居室令及丞主管之。灌夫曾系居室狱。太初元年(公元前104年)更名保宫狱,李陵母曾系此狱。东汉废。
武官名。金置,见“武卫军都指挥使司”。
吏名。三国魏置。陈留王咸熙元年(264),相国司马昭奏复五等爵,为诸公置车前司马十人,诸侯置八人,诸伯置六人,诸子置四人,诸男置二人。见《太平御览》卷一九九《封建部二》。
天子对年长的异姓诸侯之称。见《仪礼·觐礼》、《汉书·贾谊传》,参看“伯父”条。
僧官名。清制京师东西南北城设八处僧官,各城僧官均设协理一人,由祠祭清吏司给札。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。乾隆七年(1742)设。四人,以刑部笔帖式充任。掌满、汉文翻译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掌射礼。《仪礼·大射》:“大射之仪”,“射人戒诸公卿大夫射”。《周礼·夏官》有“射人”; 下大夫二人,上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二人,徒二十人”,“以射法治射仪”。官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