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子家令寺丞
官名。隋朝太子家令寺官,置二人,从六品。唐朝沿置二人,从七品上,掌判寺事,凡食官、典仓、司藏三署出纳,皆刺于詹事。
官名。隋朝太子家令寺官,置二人,从六品。唐朝沿置二人,从七品上,掌判寺事,凡食官、典仓、司藏三署出纳,皆刺于詹事。
宋朝光禄寺所属机构。掌预备膳食荐羞之物,以供太官之用。官署名。宋置,属光禄寺。掌预备膳食荐羞之物,以供太官之用。
周天子不定期地召见诸侯发布政令。《周礼春官·大宗伯》:“时见曰会。”郑玄注:“时见者,言无常期。诸侯有不顺服者,王将有征讨之事,则既朝觐,王为坛于国外,合诸侯而命事焉。”
官名。此职惟南齐设置,见《南齐书·百官志》。
官名。东汉置,为王国属官,掌乐人,秩比四百石。官名,为王国官属,秩比四百石,掌管乐人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》。
官名。见“公府车曹”。
使职名。唐朝修改律令格式之官,先以中书门下官充任,德宗建中元年 (780) 置,二年停,委刑部删定。
参见“判录司”。
官名。元于艺文监置监丞参检校书籍事二人,从五品,为艺文监的佐官,助理本监事务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掌地方儒学。秩从五品。设于各行省所在地,统诸路、府、州、县学校、祭祀、教养钱粮等事,并考校呈进著述。设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官署名。《元史·百官七·儒学提举司》:“儒学提举司,秩从五品。
官署名。元朝于世祖至元八年(1271)置,掌乐工、供奉、祭飨等务,置乐长、乐副、乐判各一员。秩正四品。二十年(1283),改为仪凤司。官署名。见“仪凤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