奏谳掾
官名。西汉廷尉属吏,主决疑狱。
官名,汉置,为廷尉属官,掌刑狱案牍上奏事。《汉书·兒宽传》:“廷尉时有疑奏,已再见却矣,掾史莫知所为。宽为言其意,掾史因使宽为奏。奏成,读之皆服,以白廷尉汤。汤大惊,召宽与语,乃奇其材……以宽为奏谳掾。”谳:议罪、定罪。
官名。西汉廷尉属吏,主决疑狱。
官名,汉置,为廷尉属官,掌刑狱案牍上奏事。《汉书·兒宽传》:“廷尉时有疑奏,已再见却矣,掾史莫知所为。宽为言其意,掾史因使宽为奏。奏成,读之皆服,以白廷尉汤。汤大惊,召宽与语,乃奇其材……以宽为奏谳掾。”谳:议罪、定罪。
官名。省称“监军”,参看“监军”条。
上方,多写作“尚方”,汉朝少府所属机构,掌制造御用刀剑珍玩等物。《汉书·董贤传》:“武库禁兵,上方珍宝。”
北齐太常寺所属有太医署,置令及丞,掌医药等事。隋唐沿置。隋太医署属官有主药、医师、药园师、医博士、助教、按摩博士、祝禁博士等员。唐太医署属官有府、史、主药、药童、医监、医正、药园师、药园生、掌固,执行
官名。元置,为南窑场的主官。见“大都四窑场提领”。
官名,西汉置二十人,属少府,掌若卢狱中的库藏兵器和弩射。参看“若卢”条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司市属吏,掌市场的巡查稽察,检举违法者。《周礼·地官》: “司稽,五肆则一人; 胥,二肆则一人; 肆则一人”,“掌巡市,而察其犯禁者,与其不物者而搏之。掌执市之盗
官名。渤海国官,左六司义部长官,置一员,居司政下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石济水次仓令”。
受封者所享有的封地。收其租税而食,故名。又称采邑。春秋时晋国将县邑分封给大夫,作为俸禄形式。汉初,诸侯王、列侯对其封邑还享有一定的行政管理权,景帝后逐渐被剥夺,仅可敛取封邑内民户的租税,数量按户数多少
清代县衙公人分班之一。掌知县出行时跟轿护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