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抚司副使
官名。宋朝宣抚司之副职。或佐宣抚使掌宣布威灵,抚绥沿边地区及统率一路至数路军旅,或任宣抚使职事。元朝为地方行政机构宣抚司之职官,位同知之下,协掌司事。明清沿元旧称,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,武职。系土官官署宣抚司之职官。湖广、四川、云南等省设有。从五品。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兵部。详“土官”。
官名。宋朝宣抚司之副职。或佐宣抚使掌宣布威灵,抚绥沿边地区及统率一路至数路军旅,或任宣抚使职事。元朝为地方行政机构宣抚司之职官,位同知之下,协掌司事。明清沿元旧称,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,武职。系土官官署宣抚司之职官。湖广、四川、云南等省设有。从五品。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兵部。详“土官”。
清朝官缺之一。亦称汉官缺。指为具有汉族籍身分之官员而专设之额缺。凡内外官缺中,除宗室缺、满洲缺、蒙古缺、汉军缺、内务府包衣缺之外,皆为汉官缺。在京官缺,汉军司官以上得用汉缺。在外官缺,满洲、蒙古、汉军
官署名。职掌陂湖之利。据《汉书·地理志》,西汉九江郡置。官名,汉置,掌陂塘水利。《汉书·地理志上·九江郡》:“户十五万五十二,口七十八万五百二十五,有陂官、湖官。”
南宋军名。建炎三年(公元1129年) 御营提举一行事务刘光世因平定苗傅、刘世彦的兵变有功,其所领队伍独立成军,称为御营副使军,不属御营管辖。次年改称御前巡卫军。
专差御史名。明制,南北两直隶各府州县均牧养官马以供军用。官马初生要烙印,死亡种马要报核,平时放牧要查验,因而有印马御史的差遣。自景泰初开始,南直隶差印马御史一人,北直隶与河南、山东两省各差印马御史一人
不称职的官吏。《汉书·贾谊传》:“坐罢(疲)软不胜任者,不谓罢软,曰下官不职。”注:“罢,废于事也。软,弱也。罢,读曰疲。”
官名。汉武帝元封五年(前106)始置,分全国为十三部(州),部置刺史一人,秩六百石。无治所,奉诏巡行诸郡,以六条问事,省察治政,黜陟能否,断理冤狱。所察对象主要是二千石长吏,其次为强宗豪右,诸侯王亦在
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神果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一年(1284),设大都路总管府,由大都留守司兼领,秩从三品,置都达鲁花赤、都总管等官。二十七年独立,升都总管府,正三品,设达鲁花赤二员,都总管一员,副达鲁花赤、同知各二员。达鲁
官署名。宫廷女官六局之一。隋炀帝始置,初名尚工。唐改置为尚功。掌督宫服缝制、珍宝钱货、锦彩缣帛、支度衣食诸事。设尚功二人,下设司制、司珍、司彩、司计四司,各分置司、典、掌以掌其事。宋、金置而不称局。明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吏部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下设司录中士以佐之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